[其他] 想請問已在疾病

作者: mikumywife (初音我老婆)   2020-07-10 09:29:36
保險法127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
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想請問這個「已在疾病」的認定依據,主要是看疾病分類編號(ICD-10)嗎?
還是說相似的、貼近的,縱使疾病分類編號不同也算呢?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20-07-10 10:14:00
保險公司“有可能”主張名稱相同,縱使疾病分類編號不同也算。您可以主張以ICD10為準。以名稱為準或以編號為準,法律沒有明訂。可是到了要理賠的時候,可能又換您想要以名稱為準,編號不同也算了XD
作者: chenguanwen   2020-07-10 19:53:00
依照您問題的脈絡,如果有一種新型疾病尚未列入ICD-10編號,客戶投保時已經罹患新型疾病住院治療,難道保險公司針對該疾病須負保險責任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0-07-10 21:12:00
應該都會參考(ICD、病歷、醫師意見),不會只用一個方式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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