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幼兒(3歲)經過醫院聯評,
報告書上寫: 確定 自閉症類群疾患
評估總結是:
小兒精神: 具自閉症疾患發展特徵 建議接受早期療育
小兒神經: 目前無神經學異長,但認知、精細動作、口語理解表達等遲緩
並且符合申請: 身心障礙證明、重大傷病、發展遲緩證明書
(前2項是得申請但尚未申請,最後1項醫生有開)
幼兒出生後就有投保友邦的DIYR和YRDR, 和遠雄的HU2
雖然投保金額都不高,
但不知道能去請求理賠嗎?
會需要先去申請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才能理賠嗎?
會屬於第幾級還是都不屬於任何殘廢等級呢
若申請理賠過或不過,對小孩之後投保會有什麼影響嗎 (例如幾年後有改善想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