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三四年前家父歲及家母歲有買了台灣人壽的失能險及醫療險,當初是買好心200跟YOA
的搭配,因為年紀大所以選擇了不還本的好心200繳20年,繳了三四年左右了,最近不知
道是不是聽了別人說什麼突然說要解約留醫療險就好,覺得失能險理賠有難度,而且又是
不還本的,如果沒發生事根本是錢送給保險公司,兩個人一年好幾萬塊不如存起來,有事
再拿出來用。我知道保險的目的本來就是要避免發生事情需要一大一筆錢時可以解決問題
,但是觀念上我實在不知道怎麼說服長輩,兩位就是一般勞工,平常理財觀念就是一般存
錢也不會做其他投資。年輕的時候就是在國泰人壽花了很多錢買終身醫療那類的險種,因
為幸運也沒什麼生嚴重的病,所以常常覺得錢都送給了保險公司,但我本身在醫院上班每
天接觸癌症病人,是覺得這個不能賭,我也很希望可以幫爸媽繳,但我本身跟先生加兩個
小孩的保險每年也要將近15萬,也是很有壓力,所以想詢問網友,失能險的理賠這幾年的
案件到底嚴不嚴苛?他們要繳到20年也將近74-75歲了,這個終身型的保險還有必要嗎?
(現在人平均年齡也大概72-76)因為這是已經停賣的保險,解掉感覺也很可惜,目前是
考慮還是降低主約額度我們小孩也一起分擔幫忙繳,但有什麼好的說法可以說服長輩呢?
因為被保人是他們自己的名字,他們可能也不想花小孩的錢堅持解掉。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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