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抱歉打擾一下
我有兩張保單,是小時候家人幫我保的
其中
「主約:xx終身壽險 - 20 年期」
「主約:xx終身保險 - 20 年期」
已經繳費期滿
現在每年要繳「意外傷害險、醫療保險、殘廢健康險」費用
(附約年期 75 歲)林林總總加起來約 5000$上下
之前聽人家說這些附約可以終止掉 不用繼續付錢
但如果出意外的話仍能維持原有保障內容
只是理賠金額會隨年紀降低
請問上述這些說法是對的嗎?
如果契約內容改為 「終止」的話,不就是解約了嗎?
以上,煩請各位解答
謝謝
保單明細:https://i.imgur.com/uhTovW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