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tanger (a feng)
2022-05-16 23:16:16先看看保單理賠怎麼寫 我這是新安東京的
https://i.imgur.com/pTFx969.jpg
符合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都算
https://i.imgur.com/qGERcwU.jpg
之前吵家屬陪同小孩隔離的不賠的就是因為被打臉沒有接觸
現在這個3+4是你確實是「密切接觸者」我倒要看看這些保險機八
要再怎麼凹~
排除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指接觸確診者,不該上綱到選擇3+4隔離,我不是故意接觸的啊
一定凹是故意的啊 這幾天下來還認不清嗎不是你怎麼講 重點是他一定會這樣講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5-16 23:25:00
所以我好奇如果選3+4後,快篩陰是不是可以又不隔了?
不一定喔!除外條款寫的是,被保險人因故意行為而接受隔離者,不予理賠。在可以選擇0+7或3+4的情況下,你選擇3+4其實就是故意使自己隔離,這個應該是保險公司會主張的點
作者: yoyo0418 2022-05-16 23:27:00
重點根本不在他能不能凹 而是他一定會凹好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5-16 23:28:00
條款寫的還要包含「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
排除的故意行為中,故意使自己接觸確診者是第三款的內容,故意行為使自己隔離是第一款阿上面寫錯了,是第三項跟第一項,不是款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5-16 23:31:00
我猜大家想表達的是,保險公司不賠自然有一套說詞,最慘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5-16 23:32:00
又是上評議或法院去判
而且是確診者填又不是被隔離的填有自願或故意的成份嗎
跟確診者接觸不是故意的沒錯,不過隔離與否是你選擇的啊不是嗎比起陪同隔離的爭議,我倒覺得現在0+7的爭議小很多但政府這個政策還是爛的可以
作者: set852064 2022-05-16 23:48:00
「確診者填寫」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22-05-17 00:14:00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填寫回報的又不是被保險人填回報系統是確診者 如何舉證被保險人怎麼故意?
作者:
zw0225 (zw0225)
2022-05-17 00:46:00現在居隔單是4/30的版本 說不定明天發 改5/17版 保險公司從版本判定賠不賠
作者:
star88 (星光依舊)
2022-05-17 00:56:00隔離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防止感染給他人嗎?既然不管打幾劑都會感染,那隔離這件事本身就沒有「故意」的問題,除非今天有人能出來保證打滿3劑的「保證」沒有感染的風險保證沒有傳染給他人或自身感染的風險,還硬要隔離才叫故意
作者: nuc1earsub 2022-05-17 03:29:00
聰明保險仔: 選3+4,實際執行0+7,既可上班賺錢又可領保險金,讚讚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22-05-17 03:34:00樓上行為是腦殘吧
作者: nuc1earsub 2022-05-17 03:50:00
出門上班 CDC允許,保險公司如何知道你出門上班?我就說 CDC 幹嘛不出個 1+6 的方案,那個 1還可以自選在七天中的第幾天,比如1~3自主4隔5~7自主這樣,反正 CDC 擺明在做選民服務了嘛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22-05-17 03:53:00反正如果出事的會是你們,不干我的事
作者: nuc1earsub 2022-05-17 03:54:00
週四五六自主,日隔離,週一二三自主,多完美,週日放假+領保險金就針對廣大的數百萬保險族推個1+6專案嘛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22-05-17 03:55:003+4的3天是禁止外出的連居家隔離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可笑
作者: nuc1earsub 2022-05-17 03:58:00
3外出的話實務上要怎麼知道?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22-05-17 05:46:00現在居隔等於自由心證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22-05-17 08:35:00同常被抓到的都是僥倖的人
作者:
Gangtai (阿昌)
2022-05-17 08:56:00保險公司垃圾 怎樣都不賠不是說有接觸都賠嗎
若家人16確診16填報,同住17使隔離,算新制還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