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居隔單日期與確診日

作者: Joline (喔耶!)   2022-06-08 10:19:25
今天接到區公所確認居隔電子單的事宜,
順便跟承辦人員聊了一下,
因為當初台北作業塞車,
同住家人假設15號Pcr確診,
居隔單卻在18才收到,日期寫居隔日17-19號,
但再17號當天本人也Pcr確診了,
19日收到確診居隔寫17-23..
區公所人員說居隔的第一天即確診她也不知道保險業者會不會理賠隔離費,
所以只能人工去修改居隔單日期(因為作業緩慢)
而且還要再轉A轉B去問問如何處理..
想請問有沒有類似的版友遇到這問題,
是不是要請相關單位補法修正居隔日期比較保險
如果是手邊44條/48條皆有收到電子居隔單,
但日期是同一天,會影響到隔離費用理賠嗎?
謝謝
作者: NASHISMAGIC (nashisgood)   2022-06-08 10:30:00
目前應該都是隔離要在確診後一天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22-06-08 10:35:00
如果重疊的 大概就沒有吧?可能賠確診的 沒隔離
作者: Asuero (阿龍)   2022-06-08 10:39:00
開始日不能重疊,隔離開始日48條的一定要至少比確診44條的提早一天例如:48條5/15-5/17,44條5/16-5/23這樣ok不能隔離48的5/15-5/17,確診44的5/15-5/22 這樣不行因為同一天開始他看不出來你是先確診還是匡列後確診
作者: taco6976 (小比)   2022-06-08 12:13:00
如果居隔書有寫接觸日,是在前面呢?
作者: paulalasue (paulala.s)   2022-06-08 12:34:00
我也有相同問題
作者: Asuero (阿龍)   2022-06-08 13:01:00
你如果有正當理由(就是你說的居隔書塞車)你要去改,不要找自己和理賠的麻煩,你現在兩分文書起始日就是同一天,你要他怎麼賠你呢?接觸日在前,但他也可能17通知你你17才實際開始隔啊,這根本沒辦法佐證,最安全你去把48條匡列的改成15或16開始,就不會有問題。我家人23確診,我隔離24-26,但我26下午才收到隔離書,可是我26同天確診,也是弄了整整一個禮拜才拿到正確日期的。作業緩慢、問A問B那些都不是要緊的事,不是只有你遇到這問題,我上週有接通的電話打了30多通(沒接通的幾百通一定有),衛生局、衛生所、關懷中心、1922、疾管局客服、關懷中心、1999… 有人願意幫你處理就阿密陀佛了,衛生局有很高階的長官來電(因為衛生局前後四位同仁聯絡過了)說現在中央嚴令都是電腦自動出的不能修改日期,他們評估過我的真的是錯誤,還要特別上公文(我的同一份封面跟封底日期不同),你遇到願意幫你處理的不要怕麻煩,真的!如果是日期計算上的不同,現在幾乎都不能隨便改,公文一直下,沒人能擔這個責。第一位衛生局人員還曾給我法制局電話,建議我訴願,那是後來遇到好心人…回到你的問題,同一天非常大機率影響理賠,你有遇到願意幫你處理的,麻煩點也建議你改好再送出,除非你不是很在意隔離最後賠不賠。我週一早上已經拿到正確居隔書,今早衛生局的長官還打來請我詳細說明,他們必須上報告說明衛生所改了什麼,依據為何,為何更改。(我的封面日期是對的,封底日期是錯的,並沒有更動到原本系統認定的24-26時間)
作者: luckyeduck (薰)   2022-06-08 18:17:00
搭版問,我朋友說他打給中國信託產險,結果對方回覆同一天也會理賠隔離,請問有人有投保而且兩個隔離通知書起始日都是同一天且有理賠到隔離+確診的人嗎?
作者: tsmcvic (vicccc)   2022-06-08 22:29:00
搭版問,家人確診,隔離書的起始日6/7,但富邦保單截止日6/7 0時,這樣還能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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