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5/16~5/23確診匡列
資料準備好後 在5/27寄台中分公司
5/30才寄到(當初不曉得可以親送,不然台中分公司只需要5分鐘里程)
多拖了3天才寄到
6/13收到受理簡訊
6/16查詢已理賠完成
6/17中午12點多收到款項(沒有收到利息)
再來就是我在7+7結束的隔一天 換我女友確診
雖然已確診3個月內 還是有收到3+4居隔單
因為我之前確診跟再被匡列是在不同縣市
可能是這原因才又收到吧,因為區公所人員說照理我是收不到居隔簡訊
6/1收到居隔單
6/7寄草屯服務中心
6/8到 有用雙掛號
有查詢功能後
6/13晚上查詢有案號(派案中
6/14審理中(15號早上才收到簡訊
6/17中午在查詢 已理賠完成
但匡列的錢目前還沒下來
就分享到這
所以有確診後再被3+4匡列的可以送送看
不過我是確診跟自主管理期間之後再被匡列沒重疊,可能才讓我理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