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bs (阿瓜)
2022-07-04 17:32:20※ 引述《Austin1104 (腋難忘)》之銘言:
: 如題,如果一開始未經居隔直接確診,申請確診理賠之後,過一陣子(三個月後)因密
切
: 接觸又被匡列
: 隔離,這樣還能夠申請隔離補償金嗎?
: 這樣會受同一疾病只能申請一次理賠的限制嗎?
不能理賠,我就是先確診後來家人又確診,我有拿到3+4的隔離數位證明
我一開始也是想說有拿到隔離通知應該可以理賠,就再送一次隔離的理賠申請想說試看看
剛剛接到新安的電話,直接說政府公告,確診後3個月內都不用被匡列,所以不理賠
以上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陽)
2022-07-04 17:52:00爬文有人有拿到理賠,文章要找一下
作者: hahasally (最愛熊熊寶貝) 2022-07-04 19:05:00
建議直接申訴金管會+1....
作者: winner0213 (winner) 2022-07-04 21:18:00
是問三個月後的
理論上理賠是看隔離通知單,並非保險公司說的三個月內被框列,除非要保書有註明,這種情況我有一定會申訴,勝率太高了
不見得...畢竟三個月內不匡列也是政府公告的...保險公司也可以主張 該通知單與指揮中心公告牴觸
我是確診前七天內又被匡列,新安東京說不賠,在送評議中心申訴中
既然拿到48條居隔單有隔離事實,就算政策變化,系統轉換期還是發出居隔單,是政府控管的問題。收到隔離單有隔離事實,要賠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