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如果願意更動的話,您可能還是要想個辦法找證明是先被匡列隔離後才確診,因為被匡列的隔離時間是家人Pcr確診的“次日”,你家人19號去PCR篩檢,你重新拿到更改過的匡列隔離書,那時間應該是20-22號,那你自己確診的隔離書也是20開始,這樣就變成匡列隔離與你自己確診的時間為同一天,照金管會說法是二樣都要賠,但要你想辦法舉證你是先被匡列,這看新聞寫有部分保險公司同天就是不認賬,直接叫民眾去跟金管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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