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這樣不賠很正常啊
理賠是要有依據的,對方都拿不出證據,這要怎麼賠
你們都談不成,最後就是花時間上法院談了。
至於過失傷害的部分
你有過失,他有受傷
不就成立了,沒什麼好說的
誰叫你要不小心撞到人
你只能期待他和解,或是法官判輕一點
不過這種程度的受傷,通常都是罰金或易科罰金
總之就是花錢就沒事了
不過之前也是有賠錢還是繼續要告過失傷害的賤人存在
(我知道是你朋友的事,不過我輸入「你」比較快)
※ 引述《boybo1072001 (楓)》之銘言:
: 我朋友開車往外車道不小心與機車有碰觸
: 對方機車倒下,強調是倒下
: 然後因為倒下腳趾頭疑似有流血
: 有報警處理
: 後續對方開出條件
: 1. 賠償修車損失約1萬多(但是機車僅倒下,對方開出的維修費也沒車行蓋章,保險公
司
: 想要看機車對方也不肯)
: 2. 對方還要求這陣子上下班的交通費(對方拿不出收據)
: 保險公司對於對方開出金額不同意(我猜測應該不到3萬),只說會跟公司盡力爭取
: 只是保險公司說打公司過失傷害輸的機率非常高
: 重點我朋友保第三責任險,保額也夠
: 也是保險公司一直去洽談
: 只是談不攏就可能揹上過失傷害很倒楣
: 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提供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