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3-05-07 23:05:00
新光請改用癌症主約。外科手術事實上沒有特別定義,就一般手術論,太過探究其字義,以按被保險人有利而論。新光的實支時支付請至少拉到HS-15,相對好很多。
作者: simp1e7777 2023-05-08 11:20:00
留意新生兒出生時的體重、週數、體況及投保時機[新光]1、主約用改用終身重大傷病或癌症都可以,但都是用最低保額出單就好,我個人比較喜歡重大傷病,保障範圍比癌症廣2、手術險、自付額、住院定額YHA都可以刪除3、實支U1改到計畫20[全球]1、XDE拉高,額度用80~180萬2、新光重大傷病,有包含身故金,故搭配XTK有61.5萬的身故金即可3、不過建議用台灣當第二家實支,補強新光門診手術的保額及門診手術限制[台灣]擔心外科外科手術的條款不仿看看幾個點1、可以先列出也疑慮的手術2、看看台灣的手術表,不過台灣的條款也要寫到,不在表上會協商給付3、台灣的住院或是門診都沒有手術限制,且住院跟門診的保額一樣,可以達到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