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不便險的重大貓膩提醒!
如果你著眼在旅遊不便險的保障,海外旅遊過程中萬一遭逢颱風等等天災導致你的班機被
取消,滯留當地產生的可能費用,你看到保險公司提的最高十萬實支實付,你就保下去,
很可能就落入圈套,到時候真的發生了,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是你! 如果這一篇提醒你不
看仔細的話
在過去,貍老闆曾兩次保了旅遊不便險,又中標(其實行前大概就預期應該會中標才去保
,一次是澳門遭逢颱風,一次是長榮醞釀罷工),當然在絕大多數時間沒有人保險的目的
是為了使用後續理賠,但貍老闆那兩次的確獲得理賠
疫情後,也知道保險公司改了很多條文,針對新冠相關醫療保險,產險公司賠一屁股這個
大家都知道,所以產險公司去改條文越改越嚴格都能理解,但是旅遊不便險的保障也大幅
縮水
更重要的是,以下的這個部份很多人是不清楚的
旅程更改保險,在過去(貍老闆三年多前的實際經驗)是針對海外旅遊期間,如果遭逢天災
等等的因素導致旅程被迫更改或延長,這個保險項目可以協助萬一發生時需要當地住宿/
交通/餐飲可以轉移風險,也就是在過去保險公司的這一條保障,將會在萬一你需要滯留
在海外時,提供你住宿/交通/餐飲等消費的事後保險理賠
疫情後,顯而易見的是,餐飲被砍掉了,真的發生被迫滯留海外時,你真的旅程更改時,
你的海外餐飲保險公司已經不賠付,這也就算了,保險公司現在用區區七個字,直接把你
的可能理賠機會砍掉一半!
怎麼說呢? 你保險的目的是要避免萬一天災,被迫當地滯留,增加的旅館跟交通費,
你看到某產險公司宣傳 "旅程更改,最高十萬台幣實支實付保障"你在考量日本/歐洲
/美國等地的高消費,為了安心與保障你付費買了這個旅遊不便險,心想萬一真的發生了
,你有實支實付十萬元的額度,真的在日本/歐洲/美國等地滯留,你還可以先找好旅館
住宿,並趕快購買其他航班的機票繼續行程或是返台
但是! 保險公司不見得會賠你
因為這家產險公司加了這七個字 "預定前往之地點",就是說,天災的確是承保範圍,
但是必須是你機票上的下一個目的地,你現在所在的地點發生天災,導致你在海外被迫更
改行程,保險公司不賠你
舉例來說,你人在日本要回台灣,日本被颱風影響,你的航班被取消,你被迫滯留日本,
你的旅館住宿,跟你為了趕回來另外買的機票,當你要跟產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他會告訴
你,你人在日本發生天災又怎樣?保險條文裡寫得很清楚,目的地台灣沒有發生天災,所
以根本不會賠給你這一條實支實付最高十萬元
實支實付最高十萬元,你有五成的機會真發生了,是你根本連理賠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你
雖然在海外旅程中,雖然你真的因為天災被迫更改旅程,雖然你真的很可憐很雖小都當地
遇到天災了,很辛苦很不便千辛萬苦需要更改旅程時,在遙遠的那個目的地沒有天災,你
無法獲得理賠
說真的,我 "個人覺得" ,這樣去修改條文,合法,但是非常惡質!!!!!!以上
是我的個人觀點,分享給各位也給各位提個醒,這個世界,法律不保障好人,只保障懂法
的人.........
====補充====
剛剛看了,富邦產險/國泰產險/新光產險/台灣產物/泰安產險/新安東京/南山產物
/華南產物/安達產物/兆豐保險/明台產物都是一樣,全都有那七個字
可見得這是所有產險公司的一致聯合行為! 名為海外行程更改險卻拐著彎解釋,所有產
險公司刻意規避大多數理賠,這樣不就欺騙大眾花錢保險,但實際的保障卻是縮水的?!
產險公司當然會說他們沒有欺騙,一切都是白紙黑字的條文契約,
但是你抓100個人來問看看,因為天災導致的境外旅途中的被迫行程更改,
被他們這樣玩文字遊戲來規避賠償,真正受災當地不賠,真正遇到災難不賠,
是合法啊,不就是知法玩法,玩消費者?!
那七個字更邪惡的點在於,旅遊不便險都是要求你必須完成原訂行程最終才給理賠,
他們只針對目的地天災導致的旅程更改才賠付,若你的這個目的地不是你的家,
不是你行程的最終點,而是中途的一個行程,等同於你明知當地天災你還是要"前往",
到災區繼續你的行程,之後才能獲得賠付,
試問保險的目的是轉移或減輕風險,還是要去增加風險?
原本正常合理的避免災禍的保險行為被他們玩成這樣,
請問各位先進能接受嗎?主管機關?
希望有記者發動媒體第四權,用輿論壓力逼迫這些財團玩公平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