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創設過失犯罪罰金補償險代替律師費用補償

作者: iiifff (如果)   2023-10-13 22:42:24
在第三人責任險中,有個律師費用補償附款可供選擇
通常是為了在遭提告刑事時,能省掉律師費用
實務上選擇附加這個條款的人似乎不多
其實也不無道理
畢竟小車禍通常都可以直接理賠和解掉
遇到堅持提告的,就算律師費可以抵,罰金還是得自己繳
如此一來,請律師與否,都免不了繳罰金
那如果推出過失犯罪補償附款
直接用於補償肇事者繳納罰金的損失
會不會更直接減免保戶的損失
也可以讓保戶更不用懼怕對方以刑逼民呢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4 01:04:00
不可能,行政罰鍰若以保險轉嫁,將造成富者越能犯法的詭異世界再來,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此經司法院大法官第654號解釋在案。蓋刑事案件原告為有專業法律知識及經驗的檢察官,被告為能充分有效行使防禦權,有權委任律師答辯,又稱之為武器對等原則。而因委任律師所生的費用,以保險轉嫁,故律師費用補償保險為損失保險,你覺得你自己比律師行,自己上,那就沒有律師費用,所以沒有損失,那就不用買律師費用補償保險,但你能力不行,又汲汲營營算計危險發生率,遇到事情又拿不出錢委任律師,那就是活該,不是律師費用補償保險沒有人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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