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長度不夠。我的意思是,機車第三人責任險的人身部份(不是指財損)的賠償。
因為法院實務上,受傷的對方會請求的有三大類:純身體部份的醫療(含復健)費、
精神痛苦的賠償金、以及如果比如受傷長期無法工作的失能給付。
請問坊間各家保險公司的機車第三人責任險的人身部份,有理賠(當然,不是對方空口說
白話漫天喊價,而是依照法院的判決)精神賠償金、失能給付嗎?
因為如果精神賠償、失能給付這部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不是另外去加保附帶險,而是
在第三人責任險的基本款)的人身部份,業界慣例上屬於會理賠的名目嗎?
ps.我(因為試算後發現我的需求投保類型的保費比別家稍微便宜一些)打算投保明台的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我有先索取明台的保險合約。稍微看了一下文句,不是很看得懂。因
為版上有眾多業內專家,所以也順便冒昧請教一下明台會理賠前三段疑問的事情嗎?
感謝版上專家指點前三段的通論型疑問以及ps.部份關於明台的疑問。
(我有請問明台電話客服,只是其「口頭」講的可信度高低,反而不如版上專家白紙黑字
告訴我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16:25:00慰撫金及失能在第三人傷害部分會理賠,薪資部分則放在是財務損失慰撫金酌定即便是在司法實務,也是個難題,目前各級法院大致依循51台上223判決與76台上1908判例來審酌,也就是「斟酌行為人、被害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身 分、地位及經濟狀況,暨被害人所受痛苦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為衡量之標準」但上法院請求慰撫金對原告而言,普遍難度在於舉證責任,意即所謂被害人及父母子女配偶的「社經地位」及「痛苦程度」,都是抽象的概念,所以都會建議側重在容易列舉的具體損失部分,畢竟精神最痛苦的老婆討客兄,實務甚少超過100萬(通姦除罪後已經有加重傾向,以前都2、30萬)的慰撫金判決,故不法致被害人死亡而賠償父母子女配偶的慰撫金,其實也高不到哪裡而上法院耗時傷財(律師費、裁判費),加上為分散法院案源,司法實務大推ADR(訴訟外紛爭解決),依鄉鎮市調解條例成立的條解,如同確定判決得為執行名義,所以選擇適合的第三責任險非常重要,第三責任險傷害部分都會約定:「喪葬費用及慰撫金:參被害者收入、被扶養人數及當地習慣」,其實跟法院操作的公式差不多,但差別在調解不必負擔嚴格證明責任,而且依循的是和解法理「各退一步以止爭執」,加上車險理賠的操作空間,比起錙銖計較網路投保便宜不到幾百塊,不如找個專業的保險業務員,未來發生事故還能協助參與調解,當然,好的業務員不好找就是了
感謝~只是我第一次投保 屆時業者派哪位為我處理尚不確定以明台為例 櫃檯說理賠組是團隊 每次派誰出馬是輪流的不是某業務搭配某客戶永遠固定 故我知道誰強也無權指定
業務在調解能幫忙的還是有限 產險案件理賠員比較關鍵但業務懂得多 事前的專業建議提供可以幫助很多
這是我先前親往探詢的~這幾天我在版上再多打聽各家看看~我淺見以為:第三責任險是保險公司賠對方 故我方的選擇關鍵是否是法院公文書-不論是判決書或調解書-上說的金額能否被保險公司爽快承認理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20:55:00原來發文的是你喔,PTT Happy當然會爽快承認啊,不僅確定判決當然如此,調解則是因為保險人的「調解參與權」
?此外 合約條款說可將應訴權委請保險公司代行(似免費代行) 怎應訴抗辯就讓理賠組出馬?
失能給付第三人不賠 你要走訴訟申請勞動力減損但失能給付要扣除強制險已給付額度幫家人走過車禍失能的訴訟程序到最後要做勞動力減損(法院決定,自行付費)
官司打得如何 法院判賠多少且保險公司若願全吸收 則就由
然後再扣除強制險已給付失能的金額多的再乘以肇責比例去分攤
保險公司去煩惱 我應該不太燒腦?除非保險公司不鳥判決書感謝~天哪 那麼失能這塊 保了機車第三責任險依然無法全然省心..這可費思量如何保障這塊的賠償風險..因為怕過失撞傷對方 但唉呀對方N年無法工作 這種不確定給第3責任險被保險人的心理壓力好大 不知應怎投保預防?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21:39:00責任險都有保險人協助抗辯的約定,而且保險公司很多都是訴訟參加,甚至實質訴訟承擔,但沒有「移轉訴權」這玩意但保險公司協助抗辯甚至參加訴訟的人員,幾乎都是「理賠人員」,講實話都是例稿改一改,所以這就是為何要附加「律師費用補償保險」的原因什麼參與訴訟經驗,聽聽就好,沒有律師資格,法官若不允許代理,只能乖乖坐在旁聽席,書狀寫的比堪比國小作文,還是得乖乖找律師比較實在勞動力減損這在起訴就要聲明,有聲明就得負舉證責任,所以起訴前就要醫師鑑定開具證明,根本不需要等法院同意,而且喜歡自己來的朋友,拜託要堅持到底,不要中途或二審再找律師救場
我一審快結束才申請勞動力減損 也是成立醫院非法院函文是不會做勞動力減損的走過一次經驗 律師的價值才更能體現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22:01:00那是追加,追加你也要有基礎舉證,不然說勞動力減損,訴訟就停下來等你鑑定,當法院很閒?當然,法院遇到素人就特別溫暖有人性,如果是律師代理,都要先上追加聲明狀,然後坐等法官洗臉民事何時要改強制代理啊另外,勞動力減損鑑定區域醫院以上都有,勞保也有需要勞動力減損鑑定,才不是沒法院發函醫院不會做
可能真的因為我沒經驗吧XD我第二庭說不要做勞動力減損(因為要花兩萬多)第四庭改口說要做 法官還是同意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22:09:00是第二次開庭還是二審啊,你這樣親戚還讓你代理,心臟很大喔
為何會改口說要做是因為家人在受傷滿一年醫院做失能鑑定時有達8級沒做之前不知道那麼嚴重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22:11:00你的相對人應該是好人吧?不然一般律師都會嘴你違反禁反言,朝三暮四
就我爸啊 我們家真的沒錢湊律師費 只能自己邊學邊上相對人是好人就不用走到訴訟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5 22:12:00沒錢請找各地法扶分會,現在扶助要件很寬鬆,不要拿自己來做實驗
我知道免費法扶 但我爸去台北市政府諮詢(我爸自己說的)然後那邊的人說他的狀況不符合資格 非常詭異
請問假設:我投保第3人險但不含律師費險→某天我撞傷人→我投保的業者的理賠組出馬在法庭跟對方原告辯→法院宣判的金額比業者預期的高(畢竟我沒請律師)--畢竟第3人險的前提是我騎車有疏失 這我本就承認--那麼判決後 我在乎的是法院判決書裡寫的我須賠原告(傷者)精神慰撫金xx元 失能給付xx元 保險公司願出資全額援我吧?若不願援 則我事先投保要防這方面風險 卻不獲理賠而我仍需自己出錢賠對方 我會疑惑難道我保了個寂寞(它們不屬可理賠的項目)?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6 00:02:00臺北市今年得全部扶助的資力,扣掉租金跟學貸,單身是32594,四口之家108648,不合全部扶助資格還有部分扶助;當然自己花錢找合理委任費的律師他的注意義務比較高,所以律師費用補償非常重要,而且要儘量找包括民事的律師費用補償保額內法院裁判金額原則是全部要給付,但你保額低超過部分還是要掏自己口袋保心酸蠻常見的,通常是鐵齒只買強制險,或者第三人保最低
你的假設性問題 有點由判決回推通常你100%過失 對方告你 對方負舉證責任他要怎麼舉證他的失能損失超過強制險失能給付?失能是一個永久性狀態 所以失能的賠付是定值因為永久性狀態導致工作受阻就是勞動力減損而失能本身就有強制險給付任意險體傷也能賠 但你要扣強制險已賠付扣掉就沒東西賠了呀勞動力減損就可大可小了建議超額保高點吧 然後騎車小心一點至於精神慰撫金 也只能請求酌減判決的金額 保額內保險公司會處理的就怕你保不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6 01:31:00樓上,你太小看PTT Happy了
嗯 感謝諸位說明 另我知"超過保額"的金額仍需自己賠對方我會保超額且超額拉到上限1000萬元-故 在(每次)1000萬元的額度內 對方主張且獲判的精賠金與失能金額 我才請益都獲保險公司認帳嗎-不然雖在1000萬元額度內 保險公司一句"機車此類險加超額所理賠的名目不包括精神賠與失能賠喲"這樣的話 就是我愕然的角度:"所以我保到千萬超額 也在保個心酸寂寞的嗎?"所以第一次投保第3責任險時先請益本版對方主張且獲法院判准的a.精賠金b.失能金 這2名目在超額上限1000萬元內(且先從強制險賠)時 保險公司爽快理賠嗎?業內客服慣稱機車第3責任險分體傷/財損 體傷體傷聽久了沒經驗的我就疑惑"那麼體傷理賠包含精神金與失能金"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6 06:06:00感謝 保單條款在體傷賠償範圍的明文沒明寫精神金&失能金只能乞靈業界實務適用其自家賠償範圍規定中的概括條款:八、其他傷害或死亡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者為限。屆時對方主張精神金與失能金獲法院勝訴判決後 我需確定"保險公司你要認啊 你不認而替我出錢 我須自己出錢賠囉"所以我請益業界實務遠願意認為精神金/失能金該當上述 八的情況(第三人依法得請求者)嗎?阿彌陀佛..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6 13:33:00你過度解釋了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都寫得很清楚了,你鑽牛角尖也沒意義
感謝~了解了~所以你的意思是"無法請求"?->故 法院也不會判准原告(受傷的對方)訴請這兩個名目囉?其實 以身為這個險的被保險人立場而言 受傷的對方訴請哪種出自於我過失撞傷他的賠償名目我原則上都沒意見<-這個前提是(若我有保了第三責任人險) 凡對方在勝訴判決中 獲法官(if)准許的要我賠ex.精神賠/失能賠 等等-在理賠上限以及先從強制險理賠扣等要件具備下 我先前讀不懂合約而來發問的就是:(在前幾行敘述的條件符合後)機車第3人險會如標題所問 賠精神慰撫金與失能給付嗎?依照諸位專家的上述解釋 我才疏學淺 試猜結論:各位的意思是no->不賠這2種我這個理解各位的答案 沒理解錯吧?如標提所問 (由保險公司)賠精神..... 15:53加字補足原意ps.(合約文句晦澀)我是真不懂而純問 不是鑽牛角尖硬撐啦如果機車第三責任險的體傷部份 保險實務不賠精神與失能我了解這個事實後也不會去找業者吵 而就做心理準備罷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6 16:09:00不是啊,「依法請求」意即相對人之請求要有「請求權基礎」,倘無請求權基礎,是告個寂寞?沒無請求權基礎,最終也是該請求無理由,不是敗訴就是駁回,不懂還有什麼好鑽牛角尖的?民法184+191-2=請求權基礎,賠償範圍:1.失能=193。2.非財產上損害=18+195,這都是依法得為請求,080客服只有業務員執照,不要鑽牛角尖太強求另外,以前我都會建議附加慰問金條款,因為事發後責任未釐清前,先以禮金禮盒塞住相對人及其親屬的嘴,處理好心情,再來好好處理事情
原來司法實務嚴格審視原告(受傷者)提出的精神賠/失能賠以致原告訴請這兩類賠償告不成-則確實在上游已防住源頭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16 23:21:00不是慰撫金、失能告不成,你這結論非常不正確首先,主張請求慰撫金(非財產損害)者,需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當事人未死亡,依民法193條請求慰撫金,若當事人事故後死亡,則其配偶父母子女依195條1項請求慰撫金既然得為請求,接下來就是賠償範圍,此種精神慰撫金,依上述裁判先例,法院係斟酌被害人方及加害人的「社經地位」,跟被害人「所受痛苦程度」,這是原告需要負擔的舉證責任,不是法律不允許告不成,而是你要如何舉證跟說理,讓法院判賠高額慰撫金另民法193條1既明定不法侵害他人身體健康,致被害人喪失或減少勞動力,應負賠償責任,即代表法律明定賠償範圍包括勞動力減損,那原告要主張就要舉證1.減少勞動力的比例。2.因此所受的損害金額所以絕對不是告不成,而是原告有無主張(聲明拘束性原則,b大前面推文即為適例)、有無舉證及證明程度,然後才是保險要處理的問題
我理解你說的法理 只是在投保第3責任險的被保險人的立場不論體傷的原告是否已儘力舉證他應獲精神賠與失能賠額度我就是因為想減這些煩心事所以投保第三責任人險 只求"若原告訴請這兩類賠償且他舉證充分已獲法院支持判其勝訴從沒投保任意險的無經驗菜鳥我想向專家打探的是若在符合05:49情況下 保險公司實務上願意理賠而不會認為不屬保險合約的體傷概念範圍嗎?這也是何以願投保第3責任險的初衷我若沒投保第3責任險 我被提告賠償會去操心對方勝訴敗訴當我投保後 基於投保的初衷 我在意的是保險公司對判決書裡"萬一"獲判有精神賠與失能賠 是否不認帳放我自生自滅?我只是想探明這角度 這是投保者在意的(不然將投個寂寞)你分析的角度我理解但那角度是保險公司與沒投保的人在訴訟中在意的 而跟為何繳費給保險公司的被保險人角度不同對方舉證不充分而敗訴固然對我有利 但投保的功能正為了"萬一"對方訴請精神賠與失能賠且(假設啦)勝訴 我投保第3責任險的體傷 保險公司"屆時情勢下"賠嗎-我投保前先向版上專家問明實務 若保險公司實務不賠獲勝訴判決的精神賠&失能賠 我也不會去跟公司吵 我只是探明答案以作心理準備
作者:
q123747 (Kotai)
2023-10-21 01:54:00才疏學淺看了三次還是不太懂,所以結論是在保額內到底會不會賠精神損失、失能、導致不能工作的損失?
對啊 幾位專家說得有點繞彎 我只能再看有無專家直接回答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21 16:27:00請求權基礎、請求權範圍、條款範本、約款說明都給你了,看不懂是該檢討自己的閱讀能力還是知識能力?有些人就這樣,選最便宜但又沒能力消化,整天手心朝上丟直球讓你打還打不倒,還怪球太快,笑死
"規範"(法規/合約)內容是一回事 只列出法規 但是"涵攝"的結果到底該當不該當原本的題意(也就是q123747也困惑的)-(在相關要件"若成立"下 新手只是要確認)答案要嘛是Yes保險公司願理賠 要嘛是No保險公司不願理賠 這都不涉喜好只是求個專家所知的現況的答案 至於專家是否簡明的直接講出Yes或No的答案?則不必依我的角度(我才疏學淺我不準)就看q123747的例子 他是否因為專家繞來繞去講一大堆導致他也就不知到底答案是Yes或No 其實新手只是要知簡答而已而簡答所源自的題目也假設若干前提"若"成立 非天馬行空所以實務專家不直接賜教該假設狀況下新手所想知道的簡答一直在外東繞西繞 固然我知專家學識淵博 但好歹就直接針以譬如讓q123747不再有疑惑 不好嗎?諸位想想這角度即可~對其實上方我早講了 就我們考慮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被保險人而言 原告(受傷的對方)的主張合理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我們投保在意的反而是"反正不管如何 萬一法院判對方贏使被保險人作為侵權被告要付精神賠與失能賠"時 保險公司是否這時突然開示說此險的體傷 概念上不含精神賠或失能賠我們新手只是對此層面不清楚而忐忑 於是來版上求問簡答~至於專家大談民法原理保險法原理之餘 所以本標題答案是?我才疏學淺也只能靠猜專家所不明講的答案(如頗上方所述)好歹做個心理準備-只是原來連q123747也看不懂專家的宏論如他所言他依然迷惑中(他閱讀能力看來如專家說的也不行)ps.至於法院沒判受傷的原告贏 投保此險的被保險人其實也不是在意 這就是站的位置不同 保險公司法務很在意這點因為該原告若告的沒理由 保險公司可需防止法官判原告贏 但我們被保險人關心這角度幹嘛 我們關心的是保險公司在法院(反正不管怎樣 萬一)判原告勝訴時 依此險合約 是否概念上"體傷"絕不包含精神賠與失能賠<--我已經講N遍了我的求問角度 只是版上專家好像一直沒讀懂被保險人在意之處當然 相關要件(ex.先扣強制險)要符合 才談後續涵攝-但我其實只是求釐清:實務上 此險的體傷是否"自始排除"精神賠與失能賠-概念上就自始排除?這題答案是Yes或No?我求此問也是q123747所求問的角度..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21 22:05:00你又在胡說八道什麼!條款所謂「依法可請求賠償」,就是有法律上請求權,非財產損害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車禍所生的失能的慰撫金規定就是民法194、194、195,這就是第三人得依法請求如果看到這裡還看不懂第三責任險有沒有賠失能,有沒有依法可慰撫金,那請找個業務員好好跟你解釋,你不適合也沒有能力網路投保如果不相信,請找本民法總則跟債總教科書,答案在人格權、法定之債這兩個章節另外,涵攝是指事實能否套進法條構成要件,亂用讓你顯得更無知你的「反正不管如何萬一法院判對方贏…保險公司是否這時突然開示說此險的體傷 」,又一次顯示你的無知跟鑽牛角尖,理由是原告起訴時就應先聲明應受判決事項,例如在給付訴訟,就須在起訴書聲明「被告應給付若干元」,法院才會繼續問你「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就是請求權基礎跟請求範圍,判決一經確定,就有拘束當事人的效力,這是形式既判力;當事人不得就該法律關係更行起訴,這叫實質既判力,且有執行力,倘被告不認帳,原告還能聲請強制執行當然,這些只是簡答,就是怕你看不懂最後,保險契約不談民法、不談保險法,不然是要談什麼?新手只要確定Yes或No?新手還跟人家玩什麼網路投保,乖乖付錢請保姆
推 q123747: 才疏學淺看了三次還是不太懂,所以結論是..某人針對我耍嘴皮是沒用的~q網友同樣看不懂 所以都是閱讀能力不好 都請保母好了~誠如q網友的疑惑出發點 我反倒想想是否有人的閱讀能力不行 讀不懂我問的角度 只是急著顯擺法律知識 然後看發文者膽敢仍有疑問 就惱羞成怒反正也忽視像q網友同樣也不懂 而專門針對我扣上一堆嘴我的詞好好好 讓你嘴 我笨我遲鈍我看不懂你(東繞西繞)講的答案你自己想想: 推 q123747: 才疏學淺看了三次還是不太懂..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23 00:09:00哈,看不懂就是因為法盲啊第三責任險要保什麼?就是侵權行為裡的特別侵權類型所應負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法第90條就寫得非常清楚啊,連小大一憲法裡的社會契約都不懂的人,怎能奢望理解大二的債總與大三的保險法呢!你還是乖乖找業務員投保吧,需要基本保險知識的網路投保,你還沒有能力!你不用惱羞啊,法定之債裡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大學通識課現在都有教一些,但總不能強求沒讀大學的人也要懂大學生的基本常識吧?連民法條號跟契約條文都明示指出來給你,還在說繞,真不曉得是懶惰還是不懂正體中文?沒那個基本常識還要跟人家網路投保,笑死不然你說看看上面提到的民法184、191-2、193、194、195哪一個字你看不懂,哪一個條文句子你不理解?還是你連查都懶得查只坐等別人喂你?臺灣真的很溫暖,連文字都看不懂,還能考駕照購置動產,真不知是社會的幸與不幸?條款明明就寫「依法應付賠償責任」,還有人在說顯擺法律知識,笑死而且我真是TMD看不懂,怎有人沒知識到問一千個問題,但最簡單的何謂「依法應付的賠償責任」都不想去搞懂?然後兩個人靠在一起取暖,真是可悲
bigbaixiong網友10/16 00:14的說法意謂業界不是完全不賠(不會看不懂問題去累贅繞圈)那我以big網友說法為主即可~當初想多多益善看有無第2位專家的答案互相印證 結果等到的是滔滔不絕論證過程但答案不講倒會嘴的人 那麼不如以b網友說的至少有答案~ps.我剛考上司法官的朋友並不認為我問的不行 為了不花額外腦筋 叫我直接問本版實務高手最快(若我擔心客服轉問理賠部 該部同樣不繞圈 明確說賠的話)至少上述兩方讀懂我要問的點 反而某專家讀不懂 嘴我個爽我腦羞幹嘛 我和我朋友平常心:那就隨那位專家自行滔滔目前相對有意義的答案就是客服轉述與big網友明明講的Yes(若相關要件該當)會賠這兩類 為結論 網上其他口水無意義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23 10:53:00如果你有剛考上的司法官,應該是去年考上今年受訓正在辛亥看守所應該沒空理你,如果是今年考上,那應該是假的,哈哈哈說看看什麼是「依法應付的賠償責任」,不用廢話這麼多你的臆測跟擔心根本是杞人憂天,連條款都不看、看不懂,還學人家網路投保,笑死連社會契約論都不懂,最好有司法官會覺得你問的可以,哈哈哈,如果真的有司法官朋友的話啦連「依法應負擔的賠償責任」都搞不懂、不想搞清楚,還會覺得問得不錯,洗勒督丟鬼喔!說了那麼多廢話,條款看了沒有,條款寫「依法應付賠償責任」,你查了有什麼法律規定嗎?答案都給你了還在無限循環跳針連基本都不懂,還跟人家網路投保,客服是用來服務客戶,不是用來盡締約前的說明義務不用鬼扯司法官朋友,因為如果考上他沒空跟你鬼扯,退一萬步就算真的有,且真的願意回答你,他回答肯定跟我一樣,因為這是大二的債總,不相信的話叫你那位「考上司法官」的朋友拿司律二試(三試也可)成績單上來講哈哈,你都忘了你在軍事板被電到不敢出沒嗎?軍事板地檢署網友,誰?還是又是幽靈抗辯?而且你沒跟你那位幽靈司法官朋友說,你在軍板鼓吹憲兵幹鋤奸隊那種違反法治國原則的糗事嗎?一直覺得有趣的是,有些人特別愛裝逼,文章用語盡量模仿學者語氣,被人引用學理法條打臉後卻反指責他人不懂實務,就像本文一開始質疑失能跟慰撫金是否給付,無視甚至不懂條款載明「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待一一說明何種法律規定何種民事責任,卻更進一步妄想倘調解成立或判決確定,而保險公司若不承認云云;此假設在保險及司法實務上,發生在保險公司可能雖然微乎其微,惟仍分別就訴訟法上當事人受聲明及既判力拘束原則一一說明。故假設你說的司法官朋友是真的,那他應該不可能反對我過去與上面的回答,畢竟大家受同一套法律原理原則訓練,至多再詳細說明何謂法定之債,債務不履行種類,還有補充若保險人參與調解或判決後成立調解或裁判確定,得為執行名義,究竟強制執行對象是債務人,抑或是保險人的問題,還有倘保險公司出爾一直覺得有趣的是,有些人特別愛裝逼,文章用語盡量模仿學者語氣,被人引用學理法條打臉後卻反指責他人不懂實務,就像本文一開始質疑失能跟慰撫金是否給付,無視甚至不懂條款載明「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待一一說明何種法律規定何種民事責任,卻更進一步妄想倘調解成立或判決確定,而保險公司若不承認云云;此假設在保險及司法實務上,發生在保險公司可能雖然微乎其微,惟仍分別就訴訟法上當事人受聲明及既判力拘束原則一一說明。故假設你說的司法官朋友是真的,那他應該不可能反對我過去與上面的回答,畢竟大家受同一套法律原理原則訓練,至多再詳細說明何謂法定之債,債務不履行種類,還有補充若保險人參與調解或判決後成立調解或裁判確定,得為執行名義,究竟強制執行對象是債務人,抑或是保險人的問題,還有倘保險公司出爾反爾可能有消保法第51條懲罰性賠償,除此之外,我想不出你那位考上司法官的朋友(如果有)會否定或不理解我的回答,除非,你沒有考上司法官的朋友
隨便你怎麼去嘴~你自己跳針就去跳針 目前該公司客服的權威性與我朋友的權威性高於你這位國考生~至於你講的那些民法ABC常識 你犯的是紮稻草人的謬誤 用曲解我的意思 來打你幻想中的稻草人 認為稻草人不懂依法能請求的云云~如果世上完全無任何情況得依法請求精神慰撫金或失能給付就不會有相關案例-我只是預防這種少數"萬一符合"的情況而你這個愛面子的國考生連閱讀邏輯都不行 想成我主張"一定(每次事故)都請求得成-我當然不是這個意思啊-然後你興沖沖吊起書袋..只有境界高者知道境界低者 你這種大學部畢業的國考生 自認自己才高八斗響叮噹的人 我看的多了去你就繼續嘴你的 我知道你講的民法ABC對我要問的沒個鳥用我就依照某業者客服問過其理賠部門同仁告知我的答案:Yes相關情況若符合 體傷會賠精神賠償與失能給付 的這個答案即可 你準備國考之餘在這邊裝模作樣繞圈 人家客服與其理賠部門同事可是聽得懂人話聽得懂我問的角度 明快回答了~就算只讓我有70%信心也有價值過你繞圈的那些民法ABC書袋有業者的(急便是口頭)肯認與我朋友的大致肯認Yes 綜合下來其實70%信心也夠了我就不必強求在本板一定遇到業內人士恰巧回答(那看緣份) 至於你 你就嘴你的 好好好我找保母 這不重要 我投保前該打聽的已儘量打聽 又不是要說服了國考生我才去投保況且業者客服及她同事都比你有權威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0-24 10:37:00嘻嘻,你是不是找不到點反駁了,連「客服權威性」這種鬼話都可以講出來?且不說保險公司客服曾出了多少包,本板也不乏客服給予錯誤資訊讓消費者誤解案例就說你連出車禍損賠都不知道要翻民法,真不知道你高中有沒有上過公民課?至於國考生嘛,原來你的反擊這麼蒼白無力,不過倒是軍武板都懷疑你大學還沒畢業呢!整天講理賠人員,那麻煩請理賠人員出具證明或者書面答覆嘛,不然你整天吹牛,什麼剛考過司法官的朋友,最後不都證明只是自吹自擂話說,這板何時連認識保險理賠都能吹噓了呢?昨有幽靈司法官朋友,今天則是幽靈理賠人員,整天吹牛胡謅,笑死不然你說看看你司法官朋友或者詢問的理賠,告知的回覆與我的推文差異何在?當然,除了酸你連社會契約論都不懂那一段除外XD對了,你所謂不能依法請求失能或慰撫金,是指車禍撞死他人寵物?若是,那可能要等等,畢竟大法官才做出不受理判決,不過現在已經漸漸有認為不法侵害他人寵物得請求慰撫金,例如詹森林,不過以保險來說,還是不能理賠,但我也相信你不是問這個,也沒有想到這點那請你舉個例子,在交通事件不法侵害「自然人」的案件,何種情況可能無法「依法得請求損害賠償」的案例,不用多,一個就好,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