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obe2630: 版上的風氣就是工程也一定要給設計師做 我說的很合理 08/15 14:24
→ Kobe2630: 應該說版上的設計師們共識 設計約+工程約 分開簽 08/15 14:25
→ Kobe2630: 但工程約還是要給設計師簽 工程還是設計師做 08/15 14:26
→ Kobe2630: 應該說版上的設計師們普遍共識 設計約+工程約 分開簽 08/15 14:27
→ Kobe2630: 但工程約還是要給設計師簽 工程還是設計師做 08/15 14:28
→ Kobe2630: 請忽略三四樓...重複... 08/15 14:28
→ Kobe2630: 忽略...四五樓才對... = = 08/15 14:30
我不知道你哪隻眼睛看到版上的風氣 是一定要連工程都要給設計師做????
設計約 工程約分開簽訂
抱歉 絕對不是從這版開始才有了
早在十三年前的雅虎知識加 我就看到很多設計師先進開始在推了
為何?
就是有很多騙圖的網路客跟投資客嘛
那時候台灣收設計費的風氣還沒起來
絕大部分 都是連同工程一起談
沒做到工程 等於就是白做工
才開始有一些比較有名氣的設計公司 開始主打設計約 施工約 分開簽訂
要打地圖砲之前 先把歷史背景搞清楚好嗎?
錯把馮京當馬涼 只顯得你根本就是不懂裝懂 無的放矢
我們也是人 也要養家活口
爭取應有的報酬難道是罪過?
我們就活該倒楣要喝西北風?
講白一點
設計費 是勞務所得
工程費 才是管銷來源 扣除掉管銷 剩下的才是收益
開一家公司 如果不去追求收益 利潤 開個屁公司啊
話說回來 你以為工程款收益很高嗎? 如果你覺得高 那你根本就是門外漢
現在各設計公司 一場設計+施工的案子 能夠有一成五到兩成的利潤
就可以去酬神還願了
但還是得要去追求啊
可是 我們可沒辦法要求客戶 工程一定要給我們做
設計約履約完畢 客戶不簽工程約 我們也只是摸摸鼻子
但設計約可沒說 我們得義務監工
客戶另外發包工程 如果發生介面銜接問題 沒付監工費 為何我們要義務去監工?
多說無益
但我真的不知道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們說 工程一定也要給我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