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剛剛花了很多時間查了相關問題,但是資料不是很充足,想請教大家確定一下
如果一個台灣人在日本工作有簽證,在拿到永住權之前,台灣配偶以及在台灣生的孩子
規定是如何呢? (配偶簽 以及 依親簽?)
是不是配偶想辦法拿到工作簽證還比較容易些?
也考慮到如果真在日本長待,在台灣的父母往來會少,我聽過父母的依親特殊簽證,
但似乎規定不寬鬆(要在台沒人扶養..等),所以退而求其次是希望父母能"可以"相對長
時間的"定住",例如每在日本住3個月,回台一陣子再來,甚至申請延長簽證到6個月,
但是這樣的(成文/不成文)規定又是如何呢? 例如延長到6個月後出境,需要半年後才能
再次入境之類的。
非常感謝大家熱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