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旨,日前在京都用親友出具的滯在證明書,成功用短期滯在的在留資格更新了免許。
雖然本人目前已不住在日本,但考量有很多版友並非以永住為主要規畫,便決定留個紀錄
如有違反板規請告知
◎規範面◎
警察廳針對非住民(如在國外生活而沒有住民票的日本人),有提到可以將地址變更到「
一時滞在先」,配合信件、老家或飯店開立的證明書,就可以變更「免許上的地址」後更新
而這條規定在各都道府縣執行的狀況各異。東京都的話便有制定專用的證明書格式
神奈川則是有列出應記載的事項。
京都的話則是以「未受住宅台帳基本法」管轄的外國人,請與免許試驗場聯絡的方式,在
官網記載更新方法
◎實然面◎
在確定有保人(X地址(O後,便打電話到京都府免許試驗場確認。承辦應該是不清楚這
項業務,在電話中等了十分鐘後,說(我提示的世帶主手寫滯在證明書、世帶主的住民票
、護照有準備的話)可以更新。
當天到現場後,跟隨工作人員導引,在文件確認那關說明有在電話確認後,現場的工作人
員便進去跟主管確認,確定可行後工人便在文件上註記、畫押,之後讓我依照一般的流程
更新
◎心得◎
再次體會到免許的地址在實務上,常常是跟住民票脫鉤的這件事。
然後比起確認所需文件,要找到願意給掛地址的人難上許多。
希望本文能給希望繼續保持免許的板友做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