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親戚於7月中前往東京旅遊,恰巧碰到颱風襲臺
導致原定23號飛回台灣的香草早班飛機被迫取消
因而能在東京多玩一天 (疑?)
旅遊期間我也將所有支出單據都保管妥當,以作為理賠之依據
但現在申請中國信託信用卡所附贈之泰安產物不便險時,卻遇到難題上之困難
泰安產物之人員,強烈要求一定要有消費明細,才會受理理賠
如果只憑刷卡單據之顧客收執聯,他們會拒絕理賠
食物類的好解決,購買時商店都會開立商品明細,只要補寄即可
但本次旅日期間,所有飯店都只開立刷卡單給我,並沒有給我住宿明細
我也將此事反映給泰安之人員
泰安人員卻一再強調,其他申請者都能請飯店跨國郵寄明細正本,以供理賠
老實說,聽到這真的是一肚子怒火 = =...
我申請過國泰、富邦之不便險,都沒遭遇過這情況
他們都接受刷卡單正本作為理賠依據
泰安這種情形還是頭一遭
在此想請問大家,是否真的要有"住宿明細"才可申請理賠?
如果"是" 我也只能自認粗心,沒有在日本時就索取住宿明細
雖然目前我已經將此事反映給 booking.com ,請他們代為聯繫飯店業者
但我還是好怕無法取得住宿明細正本
因而事先上來求救,看有沒有後路可走
也將此經驗給其他人參考
申請不便險時,記得要索取住宿明細,以備理賠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