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人情這次出國被老媽要求幫朋友託買藥品
明天要從羽田回台灣,但剛剛整理行李的時候才發現雖然看起來沒有很多
(大概大大小小總共20個/罐左右)
可是每種都一兩罐,很明顯的就超過六種.....
想請問在這種狀況下我應該要怎麼做 Q_Q ?
1. 在松山領完行李之後把東西塞給同行的人
2. 沒有超過很多,海關不會特別刁難
另外想請問關務和食藥屬的自用藥品規定究竟是什麼?
曼秀雷敦的護手霜也是藥嗎? (量表有曼秀雷敦欄,曼秀雷敦的產品都包含在內@@?)
被改來改去的規定和不明確的定義搞得好亂...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