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丟台灣人臉!日本民宿控「住霸情侶」

作者: Shineorchid (Orchid)   2016-11-27 00:59:00
丟臉丟到日本!台灣一名遊客,自稱姓張,住台中,到日本旅遊竟然白住三天不付錢!這
一名張姓女子跟男姓友人今年七月到日本旅遊,第二天民宿業者要收費的時候,他們說錢
包掉了,裝可憐,結果,日本民宿老板信了,還安慰他們說,沒關係,回台灣再匯款,沒
想到,過了幾天,張姓女子就把業者的LINE封鎖,甚至刪光臉書照片,四個月音訊全無,
日本民宿業者氣得PO文指控,希望這一對情侶,別再利用別人的善心,繼續欺騙台灣人或
日本人。
東森新聞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d6K5MRLH1Y
作者: STANLEH (目標就在不遠處)   2016-11-27 01:14:00
不解他們丟臉跟其他台灣人有什麼關係~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16-11-27 01:15:00
記者決定的
作者: borriss (松)   2016-11-27 01:43:00
台灣又不是沒壞人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11-27 04:40:00
大的損失給台灣人帶來了
作者: akd0586 (灌水牛)   2016-11-27 06:53:00
台灣人的臉早就丟光了,依法行事吧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08:59:00
是說這個日本民宿是台灣人開的,也不知道合不合法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09:01:00
昨天看板上出現兩篇這個,都不見了然後好幾個id想帶風向不談非法民宿的事,蠻有趣的
作者: QQeevv (qq)   2016-11-27 09:03:00
台灣人丟臉!
作者: ovarbda   2016-11-27 09:03:00
大家都照住阿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09:05:00
我是真的不懂啦,有這種預算為什麼不去商旅,一定要找「台灣人或中國人」開的「非法民宿」?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09:20:00
我比較壞心,看到這種新聞,覺得剛好而已愛住非法民宿的旅客,本來就無法保障入住安全或品質相同的,非法民宿的房東,碰上奧客,也就無法保障
作者: wakaura (浦)   2016-11-27 09:30:00
合法與否跟賴帳是不相干的
作者: CCLMML (滾來滾去)   2016-11-27 09:45:00
住了就是要付錢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09:49:00
昨天推文有講不過被刪了,就走法律途徑啊,有什麼好怕的?現在看起來就是不敢走法律途徑,才想辦法上新聞想用人肉搜索鄉民公審的方式吧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09:51:00
非法民宿若被查獲,會被罰錢嗎?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6-11-27 09:51:00
叫日本人為了二三萬來台灣打官司我也是醉了非法民宿跟白住是二回事,難道鄉民在暗示支持大家以後都找非法民宿來白住?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09:55:00
已經講了是臺灣人開的不是嗎?而且昨天那篇自刪的,裡面也有懂日本法律的教怎麼處理,結果自刪了現在是先喊先贏不懂法律先喊公審就贏了?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09:58:00
非法民宿和白住真的是兩回事嗎? 請問這對情侶如果去住合法飯店旅館民宿,會敢白住?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0:00:00
第一天入住就付清怎麼白住XDDD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10:00:00
真的白住的話,合法的飯店旅館民宿就直接報警啦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1-27 10:00:00
本來就是兩回事 有什麼好硬凹的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10:01:00
這間非法民宿,其實就去報警就好。還是說,他們不敢報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0:10:00
我記得在日本入住旅館還得被影印護照,這報警就好了吧我這次四天換四間旅館,影印護照比免稅店還頻繁!(我猜這篇又會跟昨天一樣帶不起風向就自刪)
作者: YUkimati1173 (tomo)   2016-11-27 10:17:00
這幾年日本不是抓非法民宿抓的很兇?之前查到都有上新聞,之前在電視看過說抓到台灣人在新宿開的民宿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11-27 10:34:00
沒有寫「台灣人應該不會讓叔父半夜哭著入睡」失敗
作者: ikimo (ikimo)   2016-11-27 10:45:00
覺得民宿非法可以去檢舉,應該不能做為不付房錢的理由,明明就是兩回事然後不付房錢也是民事糾紛,不懂扯報警做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0:51:00
沒有說不付房錢啊,這種不報警卻用新聞跟鄉民公審是哪招而且上面有人法律觀念要重修,故意不付帳是詐欺罪。不然吃霸王餐也不能找警察了,反正民事嘛,只好找黑道對吧
作者: chobo318 (孜孜)   2016-11-27 11:01:00
推T大,明明就是報警就能解決的事,不懂民宿是在揪結什麼,還拖了這麼久,很明顯就是無法訴諸法律,原因就。。。這幾篇文包含FB帶風向很明顯啊= =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1:06:00
光日旅板就帶兩天風向了,真的很有事。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6-11-27 11:06:00
自己在經營上都站不住腳 當然無法訴諸法律....so....
作者: gregg (打逼浪費生命)   2016-11-27 11:12:00
所以才說,非法和不付錢,真的是兩回事嗎?若是合法的,基本上不會有這種不付錢的狀況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1:18:00
光是影印護照我就不信還想再去的人敢騙業者了,到時候留下案底就不用入境了
作者: ikimo (ikimo)   2016-11-27 11:25:00
除非你能證明他們入住時就是不想付錢,不然根本很成立詐欺罪,想太多。實務上明知自己沒錢的廠商去訂貨用完後付不出錢,檢察官連起訴都不願意了,然後人都跑回台灣,跟日本警察報警有用嗎,台灣警察也不會管日本的事,硬要扯報警也是在模糊焦點。所以非法就可以不用付房錢嗎?(第一句是很難成立詐欺罪)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6-11-27 11:31:00
假如是臺灣人開的民宿,回台告民事也不難吧,不肯告?
作者: ikimo (ikimo)   2016-11-27 11:34:00
那同樣的邏輯,網路公審又怎樣,當事人如果覺得被毀謗,怎不去報警,拖這麼久不報警,可見有做虧心事,這就是現在流行的推論方式?
作者: sboy1111 (珠寶人)   2016-11-27 11:43:00
民宿非法有很多種原因非法,不表示可以不付錢,完全無關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6-11-27 11:45:00
不太否認這兩人是刻意的就是了
作者: sboy1111 (珠寶人)   2016-11-27 11:46:00
就好像你在台灣去吃非法路邊攤,你會不付錢?要講到法,本來就是一馬歸一馬自刪頂多是最後業者覺得自己會更虧可以繼續挖業者是不是非法然後去檢舉但錢本來就是該給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11-27 12:01:00
沒付錢本來就錯了還拖那麼久曝光死好
作者: arioso0602   2016-11-27 12:04:00
黑吃黑 剛好而已
作者: ahg (等一個人啤酒)   2016-11-27 12:27:00
支持嫖妓不付錢???
作者: Kyosuke (嚄咬阿雷雷咬阿雷)   2016-11-27 12:38:00
店家沒開發票, 吃他白食剛剛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2:51:00
今天還是很帶風向的一天XDDD前面也講了,依日本法規,觀光客入住要影印護照,這樣子報案怎麼會無效?可以合理推斷根本就沒有依法影印護照。錢該依法討回,而不是網路人肉。就這麼簡單。一切依法辦理,該討回的住宿費用可以用法律討回來
作者: sboy1111 (珠寶人)   2016-11-27 13:03:00
該怎麼討錢,跟該不該附錢也是兩回事你現在的說法只是在講業者的立場很難追討住宿費有些人是在說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兩邊跟本沒交集
作者: newstarisme (Say it's forever)   2016-11-27 13:16:00
報警就好了,為什麼不報警?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6-11-27 13:32:00
萬一沒留下證件什麼的資料 ,還能報警嗎 ?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6-11-27 13:46:00
推文說帶風向的整串貼文都在講非法民宿立場的事 XD一直推一直推比較像在帶風向吧 XD
作者: rugalex (rugalex)   2016-11-27 13:58:00
依法討回 這個是沒錯 但是就這事情看民宿業者如果不合法 除了line或FB也沒有管道可以去要
作者: blackdevil (過了︿︿)   2016-11-27 14:13:00
原來不合法被黑吃黑還可以用FB討拍,裝可憐。兩個都有問題,遇到了就請默默吞下而不是怪他人怎麼焦點不是在有無付錢而不是自己民宿有無合法
作者: sboy1111 (珠寶人)   2016-11-27 14:20:00
有沒有付錢跟合不合法本來就不同議題你要說黑吃黑自己吞,這論點其實OK前提是真的不合法,不合法跟遊走法律邊緣又不太一樣老實說黑吃黑這麼好吞,台北大多餐廳都可以吃免錢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4:33:00
我的立場一直都是報警讓法律解決啊,這是要帶什麼風向?「害那兩個台灣人以後不得入境日本」嗎?這樣指責我的人變成幫房客了喔XD既然敢在日本詐欺房東,以後不得入境日本也是應得的懲罰吧,誰反對?
作者: ikimo (ikimo)   2016-11-27 15:15:00
所以消費者碰到爛店家可以在網路抱怨,店家碰到奧客卻不能在網路喊冤?尋求法律途徑當然是他的權利,但發表文章也是店家的言論自由啊,看的人可以選擇支持或不支持,但也不用叫人家閉嘴。你覺得他非法,大可以去檢舉,但不是叫他閉嘴或要他只能報警。同樣的這篇文章除非違反版規,不然何需刪文。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6-11-27 15:32:00
跟本不可能解決 就算是普通旅館一樣討不回來 跨國就是這樣 老闆讓賒帳實在太天真了…找人人肉施加壓力確實是最好的方法 但遇到厚臉皮的對象一樣沒有用然後詐欺罪成立要件是很嚴格的 欠錢不還都是民事啦
作者: a19851106 (雪特)   2016-11-27 17:31:00
有什麼風向可以帶? 就透過該有的正常管道走就好了阿台灣人喜歡網路公審阿 該有的能力都退化了三五天就來一個這種 台灣人看爽爽 記者點閱率賺爽爽新聞標題怎麼下 可以決定一半台灣人的智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7 18:36:00
網路公審最棒,人肉搜索合理,歡迎來到台灣刪文去問昨天自刪的啊,又不是我刪的風向帶不起來文章就自刪了,怪我喔?
作者: heykissass (我不是肯德基)   2016-11-28 05:26:00
所以我們台灣人以後想省錢就是去找非法民宿...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8 07:25:00
結果店家表示要影印護照就走人睡街頭嗎?XDDD事情真的不是那麼簡單,可以讓人賒帳的非法民宿也不是說有就有的。講什麼以後要省錢就去非法民宿故意賒帳?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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