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TaTi (心安禮德財)
2018-09-05 11:10:51※ 引述《tobyoak (kao)》之銘言:
: 若選退款保留在台灣虎航的信用帳戶中(存入原訂位代號PNR中),保留的全數金額可於
六?
: 內重新購買機票並完成搭乘
: 意思是:六個月內可重新訂票,那知機票的價位是用本次的價格,還是需再補票面差價呢?
: 有人知道嗎?
: 年初早早就訂好的機票,眼見週末就要去了說
先講重點
假如排假允許的話,不建議使用退費方案
我原本是搭乘9/4虎航IT212桃園大阪班機然後12回
去程航班一取消之後櫃檯大批人潮在排隊看要改最
快9/7航班或是退費,選擇退費的人,晚上看到虎航有這個可以換任意航點的回櫃檯問,
櫃檯說選擇退費就不能在回來更改了,櫃檯人員也是建議可以的話不要用退票,這樣事後
換航班的成本也不會太高
比較幸運的是我那個時候選擇改7號的航班,晚上一公告下來可以換任意航點,就直接改
換中秋連假桃園沖繩早去晚回的航班(虎航昨日價格16000)
原本關西的行程因航班臨時取消,改買飛東京在轉搭新幹線到京都,這個部分不便險有理
賠差額,名義是繼續行程的費用實支實付,也在當下跟理賠部做了確認,只要能證明要銜
接既定行程,就會實支實付(但扣掉原本航班的價格,就是補差額)
回程的部分趕快在補買名古屋或是福岡單程回台灣機票,這樣的話等於用很便宜的價格在
換到一個連假的來回航班
假如原本的機票太貴的話,那還是去退一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