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host1202 (聶聶)》之銘言:
: 十ㄧ奉獻是把所得的1/10奉獻給上帝,請問我是領到薪水的1/10給上帝,還是扣除應繳金
: 額的1/10給上帝呢?
: 要是生活上收入卡很緊時該怎麼辦呢?
簡單回答:
1.
按耶穌說,「該撒歸該撒,上帝歸上帝。」(太 22:21)(可 12:17)(路 20:25)
該繳的稅是人民生活在國家下應盡的義務,跟十一奉獻無關。
(當然政府願意讓你扣抵也是國家訂的規則,當然可以照著走)
2.
「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 15:22)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箴 15:8)
「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 」(林後 9:5)
現在台灣到處都22K,一點都不誇張(去Job板看就知道一堆被噓爆),
有時候別說要有多餘的錢奉獻了,連自己要生活都很困難,
勉強奉獻、為奉獻而奉獻、心不甘情不願奉獻、學魏應充捐30億奉獻,
那都是無意義、神不喜悅的奉獻。
信靠神,不以律法定罪自己或弟兄姊妹,
衡量自己能力範圍,盡最大的努力甘心樂意為上帝奉獻,
這樣才是神所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