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3-26 09:25:16表達信仰的四種語言:關於「如何行道」的基礎概念
「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雅1:19)
可以說是基督門徒對於「聽道與行道」這信仰基本問
題的指導原則。這節經文也告訴我們無論「聽道」或
是「行道」,其基本都是「語言」的活動。當我們要
進入一個國家或一個文化圈時,我們必須理解他們的
語言,如漢語、日語、英語、德語等等。但語言不只
是語言,而是掌握當地生活的鑰匙或骨幹;「聽.說.
讀.寫」就是生活能力的基礎。
基督門徒要進展其「行道」生活,一樣必須掌握此生
活之「語言」,也就是「表達信仰的語言」!而門徒
掌握信仰語言的過程就是他「聽道」的過程,而此過
程也就是「行道」的基礎(雅1:25)!而從聽道到
行道的過程,即是一種「翻譯」的過程,也就是將道
從其「字句」翻譯為「精義」的過程;所謂「精義」
也就是表達「可以行出來的道」的語言。而這語言可
分為以下四種:
一、生活的語言:命令、鼓勵、安慰、工作計畫/know-
how、幽默、表達情感等等的日常生活或工作時的外在
與內在語言。「友誼式佈道」、「CCM流行福音詩歌」、
耶穌的生活取材的比喻、牧師的講道等等也都是這類
或接近這類的語言。這也是門徒行道時最直接的內在
或外在語言。
二、認同的語言:宗教禮儀、術語或聖經字句的語言
屬於此類。這類語言雖然教會外之人會聽不太懂,但卻
是信徒凝聚彼此、產生群體認同的重要途徑。但無論如
何,在可能的範圍內還是應盡力翻譯為其他語言,否則
容易失去其造就性與行動性、進入聽道不行道或有聽沒
「到」的窘境(雅1:23-24)。
三、規範的語言:教義、信經、信仰告白等等算為此類。
這裡是「……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
(猶1:3e)的範圍,也就是「護教學」、「分辨正統-
異端」等等活動的範圍。但其實這是一個「封閉性」或
「已完結」的場域,基本上初代教會前面七次大公會議
(結束於主後七、八世紀左右),以及在這段時間內產
生的所謂的三大或四大信經就已經處理完畢了,也就是
聖經正典的劃定,教義上三一論、基督論及其隱含的救恩
論的部份之基本規範。其他的教義如人論、末世論等部
份都不應擺在這個「爭辯」的範疇,而應擺在其他三種
語言裡;因為那是牽涉到每個基督門徒各自的「十字架」
或信仰實踐的層面,不應也不必定於一尊。
四、沉思的語言:「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
這人便為有福!」(詩1:2)道出了此類語言的真諦與
關鍵!神學性的思辨或理論性的思維即為此類,「理論」
的希臘文本意即為「觀神」。沉思默想或是靈修是門徒
回歸安息、從神支取力量的場域,第二、三種語言要透
過沉思的過程才有機會轉化為第一種語言;第一種語言
的偏誤也必須要透過沉思的工夫才得以回轉、修正、從
新得力!
這四種語言都是我們信仰生活中的基本語言,正如「聽.
說.讀.寫」那樣的基本一樣!要成為一位行道的基督門
徒,就必須要掌握與分辨這四種語言;在當爭辯之處爭
辯,當尊重差異性處發揚對他人的理解與欣賞,當深掘
自己特色與召命之處要勇敢、自由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