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與某位朋友私下分享的節錄,修改後貼於下:
到底如何分辨基督徒行事與認知的基準?
如何不會陷入看似善的惡、世俗化的善、血氣的自以為義?
其實我認為沒這麼複雜,
關鍵就在於區分順從情慾v.s.順從聖靈,
只要能夠抓住基本原則,
那就得以體會基督徒的自由!
加拉太書
5: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5:2 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5: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
5: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5:5 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
5: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5:7 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
5:8 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
5:9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5:10 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
5:11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
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
5:12 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5:13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5:15 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5: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
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5: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5: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5:21 嫉妒(有古卷加:凶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
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國。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5: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5: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5:26 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
這裡講的「順從情慾」,除了v19-21外,
更主要是講v4的「靠律法稱義」,
而順從情慾/靠律法稱義的相反是什麼?
就是「沒有律法禁止(v23)」的「被聖靈引導(v18)」所「結的果子(v22-23)」,
就是「愛人如己」(v14)。
違反「愛人如己」及「聖靈九果」的,就是「順從情慾/靠律法稱義」。
所以我不覺得這麼難以分辨。
當某些看似神聖/正統的行動中,
太多「恨罪人」的行為發生,這就是「放縱情慾/靠律法稱義」;
而若有人認真地找到「恨罪但愛罪人」的道路,
即便看似耶穌與罪人、稅吏、妓女常常混在一起的令保守人士難以忍受,
卻就是「順從聖靈」的。
而某些按外表/肉體是罪人者,
若他們裡面有聖靈九果,而禁絕放縱情慾之事,
我不懂拒絕或否定他們的理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