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耶穌為何要潔淨聖殿?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7-09-16 07:01:56
太二一12-13:耶穌進了殿,趕出所有在殿裡作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
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並且對他們說,經上記著,“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牠
成為賊窩了。
對於當時散居各處的猶太人,若要完成畢生夢想,到聖殿來獻祭,首先必須換錢幣,不然
羅馬帝國的錢幣上都有皇帝的頭像,不太恰當。獻祭者也需要有祭牲,然而帶著牛羊鴿子
長途旅行實在不可行。所以在殿裡有買賣和兌換銀錢之處,看起來也很合理。
然而主耶穌卻說:「你們倒使牠成為賊窩了。 」賊窩一詞是何意?正常做買賣能被稱為
賊嗎?我們可以看看耶利米七章1-11節。
「從耶和華有話臨到耶利米,說,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裏宣告這話,說,你們
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
你們當改正所行所為,我卻是沒有這著就使你們仍然安居在這地方。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
話,說,這些建築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所行所
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理,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
,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仍然安居在這地方,就是我從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
的地,直到永遠。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
、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然後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說,我們得自由了;
你們以為這樣就可以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麼?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成了賊窩麼?
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那麼,「萬民禱告的殿」又是何意?可以看以賽亞五六章1-7節: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快要來到,我的公義快要顯現。謹
守安息日不瀆犯,保守己手不作惡事,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與耶和華聯合
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祂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因為耶
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之事、持守我約的太監,我必使他們在我
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是不能剪除
的。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
凡守安息日不瀆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我禱告的殿中喜
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祭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綜合上面兩段經文,以及主的責罵,我個人的解讀,被稱賊窩不只是因著做買賣,更是聯於
這一切不公義、不敬虔之事。可以想想,當時在聖殿中做買賣的這些人,是正直的買賣,
藉此服事祭司體系,還是存著斂財的心,有許多欺騙、訛詐人的行為?
當然,從屬靈一面來看意義就更多了。例如在約翰福音二章裡,主在潔淨聖殿後,「猶太
人問祂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
內要將牠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纔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將牠建立起來麼
?但耶穌是以祂的身體為殿說的。」這指明重點不在於外面物質的聖殿,而是主藉著死而
復活而建造的殿,也就是神的家。
作者: bejoe (比喬)   2017-09-16 21:12:00
那為什麼只趕那些做買賣的而不趕其他人?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9-16 23:32:00
"賊窩"就是霸佔聖殿 利用聖殿當成營利事業 竊取對神的敬拜若召會需要營利 信徒才能接觸到神的話 那就是賊窩申言者是領受神的話 才向人申言 是不必另外支取費用的因為這是神向他啟示的 要他告訴祂的百姓 而不是拿來營利召會一年七次特會 說是神即時的說話 再印晨興聖言釋放訊息這中間扣掉印書的成本 剩下的利潤應該不高 主要是參加特會錄影訓練會"要求"奉獻金額 這些金額就不知道用在何處了特別的是 這些特會的內容 完全在安納翰召會釋放所謂"神即時的說話" 其實也只是倪 李著作的重新整理罷了過去因著罪必須帶祭物到祭司前奉獻 如今變成要進入訊息要奉獻金錢 我想這才是要警醒的 以上是我的淺見
作者: bejoe (比喬)   2017-09-18 21:07:00
不錯,想像力很豐富如果你覺的耶穌趕跑所有人會提早上十字架,那為什麼耶利米等先知都沒馬上被殺死?在你眼中的神竟然會為了苟活幾日而像撒旦屈服,唉唉唉!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9-18 21:28:00
因這篇是延續之前那篇 就不再另行推文了 sorry基本上:做買賣 就是 不公義、不敬虔之事 因為這是對價關係白白恩典並不是做買賣 因為買的人是"重價贖回" XD被買的人若要回饋 那一輩子都還不完在殿裡作買賣 就是竊取 頂替人對神的敬拜 投機取巧所以 在神眼中沒有"正常做買賣"的事 神若真要你還 你也還不起 因為你原本就是悖逆的 是神的憐憫 公義才讓你得赦至於祭司吃甚麼 利未記都有記載 並非用"買賣所得的利潤"這是很嚴肅的事 不要把聖殿跟買賣混在一起 而是要分別為聖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7-09-19 06:40:00
@speed2 殿裡做買賣是竊取人對神的敬拜,這句話我看不太懂我也沒說祭司利用買賣所得利潤來獲取食物喔!不過我同意你說的,買買跟聖殿不應該混在一起。@bejoe 時間不同,情勢不同,不可一概而論呀!
作者: bejoe (比喬)   2017-09-19 08:39:00
都是舊約的時代,那裡不同?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7-09-19 14:35:00
聖殿是人跟神得以"平息"的地方 你卻販賣物品來獻祭這就是污辱神的公義與恩典魔鬼利用"交易" 混淆人對神的敬拜 就是竊取就像蛇誘騙夏娃吃下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一樣 讓人犯罪遠離神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20 07:41:00
神自會鑒察人的心思意念,不要自己當主,論斷你的弟兄們你們做這事,一點感覺也沒有嗎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7-09-20 09:31:00
樓上應該先問問自己有沒有感覺吧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9-20 11:21:00
如果,这些服事者凭清洁良心服事,你们做的是什么事?如果不是,谁来鑒察?你们绕过神,直接把人定为魔鬼,恰当吗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17-09-20 11:29:00
弟兄,這句話你應該先問問自己吧!
作者: truestone (小真)   2017-09-20 16:24:00
我是路人,插個話。對於第一段經文我個人的感受是:如果有人在我家作買賣,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我當然也會很生氣地把他們趕出去呀!(誰叫他們沒有分我一杯羹XDD)
作者: Kangin75 (Damaris)   2017-10-01 22:32:00
恕我無知,插個話,也可以參考以賽亞書23章~24章特別是以賽亞書23章18節她的貨財和利息要歸耶和華為聖意思是推羅西頓的財富要歸耶和華為聖這段經文的背景呈現出商業重鎮衰微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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