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一直提『之前』我們板主沒回答你" 這點為了要說明 "為何覺得沒有得到回覆" 無可避免地在
#1MQDMAe2文中必須要重新闡述這整件事,而且這件事造成了後續的相關言語衝突和誤解,在該文中就只好反覆出現,這也不是我願意的。不然我要如何在"不重新提到整件事"的情況下,解釋原因和說明相關的影響?如果是這點讓您誤會我針對此事在記仇,以後我會修正這樣的說明方式,試著加上說明或是換方式講修正板規或是判例增加的影響,板主您的回覆我收到了在
#1MPTgR2C我就已經說過 "如果認為這些規範沒有必要的話,以目前的狀況來說我可以接受" 我請求的是"得到回答" 因此這樣就可以了至於 "不必了" 那句我覺得是天大的誤會,我整段重看了不少次才好像猜出來為什麼會有這種回答,我會在回給F00L的文章中說明。最後板主您所提的判例,和我提的流程有一點不一樣:在判決前或判決後。 "判決有罪但取消處罰" 和 "無罪" 這兩點是有差異的。當然這點以實務執行來說,是未必需要花心力去處理的細節,但也是因為在意這個細節,才會提出這種方式的流程修改。如前所述,我只是請求給個回覆,因此這點已經沒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