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帳號判決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5-30 18:44:11
使用者qweewqq以及zkow為多重帳號之判決:
查證,
qweewqq的IP位置與zkow的一樣。
《ID暱稱》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159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380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30/2016 17:10:39 Mon 《上次故鄉》180.176.19.222
《ID暱稱》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408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3522 篇 (退: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5/30/2016 17:17:52 Mon 《上次故鄉》180.176.19.222
以及NBA板的判決:
文章代碼: #1GwwB2Oz (NBA) [ptt.cc] [公告] qweewqq zkow joanzkow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357619906.A.63D.html
【 查詢網友 】
《ID暱稱》zkow (迴旋木馬的終端)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293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565 篇 (劣:2)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1/03/2013 22:40:53 Thu 《上次故鄉》180.176.8.233
《 五子棋 》 2 勝 2 敗 0 和 《象棋戰績》 63 勝 107 敗 17 和
【 查詢網友 】
《ID暱稱》qweewqq (qq)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647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4 篇 (劣: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1/04/2013 12:25:58 Fri 《上次故鄉》180.176.8.233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判定qweewqq跟zkow是同一人持有,也就是多重帳號(分身)
違反金庸板板規
6.4 本板板規乃針對使用人所訂定,不歡迎多重帳號者(分身)使用本板。
再來查證qweewqq跟zkow在板上的發文時間順序:
1.qweewqq在金庸板的所有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25
● 1 39 2/15 qweewqq 轉 [問卦] 八九年級生明顯「很少人」看金庸小說了?
2 1 2/17 qweewqq R: [討教] 重現度?
3 13 3/15 qweewqq 轉 [問卦] 武當派武學真出自少林?天下武功出少林?
4 9 5/29 qweewqq 轉 [問卦] 金庸花這麼多時間心力改版,為何不寫新的?
qweewqq在這個板上的最早發文時間為:
2015/2/15 轉 [問卦] 八九年級生明顯「很少人」看金庸小說了?
2.zkow在金庸板的所有文章: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26
● 1 6 2/03 zkow □ [討教] 金庸「第四次改版」是否最終會出版?
2 11 2/05 zkow □ [討教] 大家對於金庸電影與電視劇的看法
3 2 3/10 zkow □ [新聞] 金庸喜迎92歲生日 陳妍希陳曉祝壽媒人
4 37 3/28 zkow □ [討論] 武俠小說是否真的在台灣「沒落」了?
zkow在這個板上的最早發文時間為:
2016/2/03 [討教] 金庸「第四次改版」是否最終會出版?
由於qweewqq是在金庸板最早PO文的帳號,所以視為主帳號。
zkow則視為分身帳號。
也就是判以zkow終身水桶。
若不是分身帳號,歡迎提出證據申訴。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19:49:00
請問一下,無論是zkow還是我發的文章,哪裡違反版規了?請版友評評理,沒有這種桶法吧= =請版友也評評理吧PTT抓多重帳號的前提,是在於違反版規且水桶期間有出現者而並不是禁止任何人用不同帳號發文啊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19:53:00
PTT不能多重帳號不是?妳是常客了 還是那是你室友阿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19:56:00
PTT站規確保一個人可以有兩個帳號以上除非是被PTT禁止僅能擁有一個帳號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https://goo.gl/hXEpKO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03:00
又沒有違規為何可以水桶 要抓也應該是違規在先,然後使用分身發文吧 還是金庸版有金庸版的玩法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03:00
這個版規很詭異,不知有否抵觸PTT使用者基本權利如果只是正常發文,誰會特別留意今天是用哪個ID發啊...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05:00
立這法的用意是在防止水桶期間用分身發文才是阿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05:00
對不起我講錯 不過板規都講了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06:00
這版規有點太莫名其妙了....又不是來鬧版....QQ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07:00
阻止你洗文章是嗎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07:00
到底哪裡洗文章啊= =這樣算起來,一個月根本頂多一篇= =簡單講我在金庸版發文根本非常少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08:00
噗 這年頭還有人洗文章喔 一定文章數發文不早取消了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09:00
發文次數現在已經形同虛設(無實質作用)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09:00
而且要洗也是去別版洗 他在這版發文數又不高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09:00
你如果知道zkow大名的話就不會說這種話了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10:00
知道那你為啥還有此疑問XD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10:00
實不宜因人設事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10:00
你這是承認針對嗎?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11:00
你說這年頭還有人洗文章喔<<Z尻就還在洗阿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11:00
只能說是你言語表達差啊 你上述發言就是有針對意味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12:00
是說,我查了一下,上個因這關係被永久水桶的winner99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12:00
你開心就好 我只說你知道他的事蹟就不會這麼說叫做針對~@@也是蠻新潮的理解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12:00
兩帳號合計不到10篇文章你跟我說洗文章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13:00
這跟數量有關係嗎?他可以每個版都發一篇文 就不叫洗文章?什麼邏輯他也說他在NBA板不是洗文章阿!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13:00
別版洗肝金庸版的業務?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14:00
那每天發專門新聞的帳號,豈不是就叫做每天洗文章了...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14:00
你是站方還是金庸版版主? 還是間NBA版版主八卦版每天一篇的是不是也是洗文章用其他板來救援到底乾金庸版什麼事= =就事論事不難阿 你就堅持板歸解釋不就得了自己愛去扯其他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16:00
請問是對你講嗎?你在自爆什麼那你是哪位?海巡隊隊長嗎XD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5-30 20:16:00
開大瞜 那掰掰溜 哈哈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0 20:17:00
嗯嗯 反正查一下你ID就知道囉會跳出來不意外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17:00
我可以請問一下為何winner99現在還能發文嗎我來看看那我想問一下,這個版的判決要去哪上訴呢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6-05-30 20:20:00
winner99其他的帳號不能發文了我記得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0 20:21:00
這版規抵觸了站規,想去請站方釋疑好的,謝謝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5-30 22:11:00
就該照規定來 分身一開 漏洞無窮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6-05-30 22:28:00
覺得這版規主動抓有點不必要 有鬧事再抓就好
作者: pk1275 (修傑特)   2016-05-30 22:46:00
是有人檢舉吧 有人檢舉板主也不能不處理阿
作者: hwsh60013 (夏洛特)   2016-05-31 00:28:00
欸~你還在啊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1 00:35:00
是針對那個版規有疑慮嘎試著上訴看看,不行也就罷了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6-05-31 00:40:00
照版規和判例是這樣判沒錯 不過就是看版規是否和站規抵觸所以這也不是版主現在就決定的 畢竟版規都運行這麼久了就去申訴看看吧 站規允許開五個沒錯 不過這算是權利還是最大上限 就得看原條文條文怎樣訂了 如果是權利那版規是否不能剝奪權利 如果是限制(最大數目) 那版規就可以比站規設定嚴格 反正這樣爭論沒啥意義因為這是版規是否與站規抵觸的問題 而不是版主執法的問題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1 00:43:00
好的,感謝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6-05-31 09:22:00
開分身是那麼有必要的事嗎?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1 12:40:00
癥結點在於誰會特別在意用哪個ID發文嘎在沒有違反版規的前提下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6-05-31 21:01:00
尻哥你在NBA板被桶都沒叫了 怎麼一個小板桶你你反應這麼大啊
作者: transformer8 (金剛變形)   2016-05-31 21:09:00
尻哥NBA版叫的可大了癥結點在你就完一個帳號不就好了嗎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5-31 21:20:00
沒去過nba版 那他在那邊叫了有用嗎?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5-31 22:21:00
NBA版就算了,他那版規總比金庸版這個合理多了好嗎~"~然後我其實很少在用NBA版了,大概這四年都不太用了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6-05-31 23:32:00
板規並沒有僅憑單純多重帳號可浸水桶明文所有處罰都訂在第四章 第三章看起來只是宣導以往判決站方怎麼看我不知道 但我第三人看來不覺得可支持
作者: v3dys6f3a3j5 (柳上上)   2016-06-01 06:56:00
不好的規則為甚麼不修法 遵守規則沒錯 但如果不適用 也可以改阿 如果文章沒其他違規 為甚麼要統從讀者或是對這個版的角度看 都沒有害處阿板規不是為了要讓這個版更好嗎 好像有點本末倒置
作者: sorryla (Mr.東)   2016-06-01 07:41:00
問題是當時的民意就是禁止分身 你認為它不好也要有民意支持才好修改
作者: newtypeL9 (まあいいや)   2016-06-01 08:21:00
禁止分身,也不是什麼不好的規則,起碼可以防止一些鍵盤左右互搏的狀況發生XD
作者: pk1275 (修傑特)   2016-06-01 09:39:00
噓的可以先講一下什麼狀況才會需要分身來好嗎?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6-06-01 09:46:00
如果覺得不好要修改,也可以提案找人幫你投啊~~~~不過我是沒分身拉,哪那麼有空.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6-01 10:25:00
贊成這板規,這也不是禁言,而是祇留下一個帳號發言可以避免鍵盤左右互搏,也沒有退文影響全站發言我問一下那個噓文的v3,鍵盤左右互搏不違規但對嗎?或是像歷史群組那邊一堆開分身在爭論時替自己助威的像現在我開個分身講「樓上T大說的對」這樣合理嗎?
作者: etjj (ㄒㄉ)   2016-06-01 10:37:00
的確這邊尻哥有點冤啦,po的也不是什麼廢文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6-01 10:42:00
沒退文也沒全水桶,祇是其他水桶留一個ID,應該還好?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1 10:48:00
說還要記用哪個唉低發文 這不就幫他記了?
作者: v3dys6f3a3j5 (柳上上)   2016-06-01 18:11:00
不是說分身好 只是如果文章本身並沒有不好 為什麼要桶 就這麼簡單吧t大你說的是扯到推文幫腔的事了 如果只是po文就還好吧 如果說po文刻意有幫腔自己文章的趨勢那就是不好 但如果兩個沒什麼關係的文 只是因為不同帳號po 那為什麼要桶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6-06-01 19:35:00
這真的有點奇怪,我在這個板快十年,也參加過很多討論根本沒注意有這種規定,也曾用不同帳號在板上推發文。原來只要有人檢舉,我其實也該被永久水桶呀。金版的第一原則不是善意使用嗎?不能指摘具有惡意,又沒有人權益守損,卻要處以永久水桶這種不能恢復的處罰,有點讓人不太認同。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1 20:16:00
【人在忙 請有疑問的板友先發表意見 我之後再一一回】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6-06-02 09:19:00
依規定走是很難嗎??覺得不好的話可以寫文章說服大家,然後投票改變這條法規,不就好了??
作者: jilluck (小魯)   2016-06-02 10:41:00
如果不是鬧板 不是攻訐他人 不是廣告 那麼就算分身又有何關係?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2 10:50:00
我個人也是覺得分身沒鬧版沒引戰沒自捧就沒關係的一方沒鬧事以前就桶有點像預防性羈押(預防性水桶??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6-06-02 13:36:00
如果板規的第一原則是善意使用,那任何處罰都該可以推出違規人的行為具有惡意,否則不能成立,這應該是基本精神,而舉證責任更應完全歸於控方。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9:29:00
有個小疑問,投票怎麼知道投票者是否是分身帳號如果使用者真的有心,用跳板IP開十個帳號去投那樣其實也抓不到人(跳板IP落差太大)投票其實很容易左右影響的,他也可以動員親朋好友來投就算開分身來投,現行版規也無法禁止他吧難道可以懲罰@@?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2 19:43:00
"就算開分身來投,現行版規也無法禁止他吧"這句是什麼意思?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9:44:00
就是投票時,系統不會因為他是分身就不讓他投吧我比較疑惑版主但得到所有人投票的ID嗎然後,系統會顯示投票者的ID嗎若沒有,還是得一個一個查吧因為我查之前的投票,是用一般投票方式,故有此疑問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6-06-02 20:14:00
板主PO那幾篇都是有其它違規又開分身的判決吧 有跟這次一樣單純用兩個筆名寫兩篇正常文章被處罰的案例嗎?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2 20:16:00
請問一下,你說的是哪幾篇?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6-06-02 20:20:00
不就你說的之前就有用這個板規,是上面板友沒認真看的?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2 20:23:00
我是問你,你說的"其他違規又開分身的判決"是哪幾篇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6-06-02 20:24:00
就你自己PO的連結兇巴巴問人幹嘛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2 20:25:00
我沒兇巴巴的啊,我不是說請問了嗎? @@?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6-06-02 20:25:00
哪一篇跟這次一樣是文章都正常 單純兩個筆名就被桶算了 板上要這樣也好 我自己也一樣沒注意違規過 可能運氣好沒人想檢舉吧板主覺得這些是相同狀況 有沒有思索過為什麼之前這些判決下面沒有跟這次一樣的討論?
作者: yudi1991   2016-06-02 20:53: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harbor1113 (double)   2016-06-02 21:04:00
覺得版主說得很清楚啊~ 規定明白寫在那一堆在講人情義理的是怎麼回事? 這樣搞版主還要不要做事ORZ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5 12:12:00
哪是甚麼人情義理阿,版主按照既有規定桶,這沒人說版主有錯阿,但也並非就不能討論這條版規的設置目的和現在的適用程度吧,法律都可以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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