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查良鏞訴楊治及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
時間: 2016-10-11 14:48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粵0106民初12068號
楊治:
本院受理的原告查良鏞訴你方及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一案,因無法向你方送達,現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方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訴訟須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相關訴訟材料。原告查良鏞訴請本院判令:1、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停止複制、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2、被告一、二、三在中國青年報、新浪網刊登經法院審核的致歉聲明,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
除影響,並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4、四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為維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200000元;5、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天,即視為送達。你方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後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內。本院定於2017年 2月16日14時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
原公告截圖(簡體):
http://m.imgur.com/vQTnsPl
簡單介紹一下,江南是《九州縹緲錄》系列的作者群之一,目前比較有名的作品是《龍族》(不是韓國那部),金庸要告的應該是他的成名作《此間的少年》,該作品是以校園生活為主題,但其中人物名字全都都出自金庸小說
說起來江南現在也是個頗有名的作家,當年的同人出道作怎麼就不知道改改名字或者乾脆毀屍滅跡,反而一直再版,搞得連金庸都發火提告了呢(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