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TK (睡~"~)
2006-01-11 02:57:33單人桌球賽制及規則
1. 比賽時間:未定
2. 比賽地點:未定
3. 比賽費用:報名費500元、保證金150元。
4. 比賽規則:
A. 比賽採五戰三勝制,一局11分,2球換人發球。女子遇到男子可選擇是否讓3分。
B. 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
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釐米。
C. 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
球,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
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
發球員而不予判分,若是發球的正確性在同場次裡再度受到質疑,不管是否出
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若明顯不合法發球,非法發球者判失一
分
D. 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法
還擊。判定重發球規則:觸網
E. 判定得分規則 (在非重發球局內):
a.不合法發球,判另一方得一分
b.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或發球
c.對方運動員合法還擊,觸及球網但過網落至另方桌面,且己方合法還擊失敗
,判對方得一分
d.非法移動臺面者,另一方得一分
e.雙打時,擊球順序錯誤者,另方得一分
F. 輪換發球法 :
A.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15分鐘仍未結束(雙方都己獲得至少19分時除外),
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B.當時限到時,球若仍處於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
合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C.此後,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
次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D.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的剩餘部分必須繼續實行,直至該場比賽結束。
5. 注意事項
A. 比賽選手應準時到場,如逾比賽時間5分鐘未出場,視為棄選 扣保證金
B. 若發生糾紛獲不屬明文規定,由主辦單位作最後裁決,雙方不得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