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詞&別名等相關說明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0-12-24 00:36:39
1. 泛統、泛建、支那、歹完等相關衍生詞一律依照使用禁詞罰則處理,
具有學術討論不在此列,但這部分由版主認定。
2. 政治人物之別名若包含豬狗或生殖器及其他不堪入目的詞彙,
依照使用禁詞罰則處理。
3. 若是別名無侮辱之意,例如好冰冰、馬窘、小夫等相關衍生詞
原則上不做處理。
4. 區長、土城王之類的封號原則上也不做處理,若出現失序現象會依情況處理。
5. 吱吱或蛆蛆若無明確指稱特定對象,原則上不處理,但若某人提到某人是蛆
依照板規處理。
6. 目標是朝較寬鬆的討論環境,故作以上調整,
但提醒板友明確謾罵不論公眾或非公眾人物
可能觸犯roc之公然侮辱罪,以不實之言論損害他人名譽也可能觸犯毀謗罪,
他板血淚教訓請作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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