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合法車格 竟遭拖吊
車停公有停車場停車格內,竟無端被警方拖吊!高雄劉先生投訴,他把車好好地停放在合
法停車格內,警方卻把他的車拖吊移置保管,他還得先付1000元移置費領車後才能申訴,
直呼擾民。高雄市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證實,車主所停位置確實是停車格,只不過有近半
格線斑駁不清,警方拖吊前應先確認清楚。對此,高雄市交通大隊表示,車主可申訴,會
依法退費,並檢討改進。
車主劉先生表示,因父母都生病住院治療,他與妻子常到醫院照護父母親,3月5日上午他
照例把車停在醫院旁的公有停車場,但下午前往取車時,卻發現車不見了,地面留有拖吊
移置保管的筆跡訊息,才知車被拖吊,只好和太太坐計程車趕到鳳山國泰拖吊場領車,對
方告知是違規停車,才被移置保管。
申訴得先繳錢領車
劉先生說,他向保管場抗議,車停放在停車格位內,周圍也無禁停標誌、標線,拖吊根本
不合法,爭論1個多小時,對方仍堅持要他先繳1000元移置費才可領車,才給他一張申訴
單。
「根本是亂拖吊。」劉先生說,事後他察看停車處,雖有一半的格線斑駁,但可辨識也未
妨礙其他車輛動線,不知警方移置標準何在?且就算他停車處不是停車格,主管機關也應
把格線塗銷,避免不知情車主受害。
交通局:依法退費
高雄市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股長楊孚仁看過現場照片後,比對原先設計規劃圖,確認劉先
生所停位置是合法停車格,只是格線有剝落,只要當事人提出申訴,會依法退費。
對此,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承辦警員涂加文表示,執法警員是因停車格線不完整
,才認為車主違法停車,會請警員提出移置時所拍攝照片,確認警員是否有疏失,若有疏
失,會依法懲處,車主也可申訴退費。
【舉發違規異議處理原則】
1.遭當場舉發,對舉發違規事實有異議時,可要求警員在罰單上註記相關內容
2.不服警方舉發內容,可向舉發單位或裁決中心、監理單位申訴
3.受理單位回覆裁定結果後,若仍不服,次日起20天內,以狀紙向裁決中心或監理單位「
聲明異議」,移由交通法庭審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7/3643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