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忘了這些馬路的問題了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6-05-31 08:07:32
※ 引述《physiology27 (希望能相隨,夢還是最美)》之銘言:
: 有幾個問題本魯叔還的搞不懂現在流行時事 麻煩大家囉
: Q1 店家 店家 店家 店家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 車子行駛方向 往左邊
: - - - - - - - - - - - - - - - - -
: 車子行駛方向> > > > > > 往右邊
: <(神A)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店家 店家 飲料店家 請問四輪的(神A) 為了買飲料 停在飲料店家
: 算逆向嗎?
A1.逆向停車の三寶
臨時停車的情況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道管條例)
第55條第1項第4款,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罰300~600
停車的情況
第56條第1項第6款,不依順行方向停車,罰600~1200
: Q2 郵 局
: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 XXXXXXXXXXXXX < < <行駛方向 紅燈ING
: XXXXXXXXXXXXX 紅燈ING
: (車)(車)(車) XX<<(神A)>>XX (車) (車) (車) 紅燈ING
: XXXXXXXXXXXXX
: (這是黃色斜線區)
: - - - - - - - - - - - - - - - - - - - - 請問<<(神A)>>可以停在此處等紅燈嗎?
: (車) (車) (車)
: > > > >行駛方向
A2.黃色網隔線必須淨空,還敢亂停,根本駕照用雞腿換の三寶
道管條例第55條第1項第3款,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罰300~600
: Q3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行駛方向 往左邊
: =========================================
: > > > > ((神A)) > > > 行駛方向 往右邊
: 請問本要來往右邊的四輪((神A))可以直接迴轉
: 至往左邊車道嗎?
A3.違規迴轉の三寶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原則
第165條:分向限制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本標線為雙黃實線。
道管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罰600~1800
: | 往 | 往 |
: Q4 | 下 上 |
: | 走 | 走 |
: 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
: < < < < < < 往左邊
: __ __ __ __ __ __ _ _ _ _ _ _
: > > > > > > > 往右邊
: {待轉區}
: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
: |^ | |
: 店家 |神 | |
: |A 往 |
: v 上
: 走 請問四輪神A買完東西本來要往下走
: 但忘了加班得往上走,可以突然來個
: 霸王回馬槍停在{待轉區}等待紅燈嗎?
A4.亂迴轉+紅燈越線の三寶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170條:停止線用以指示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
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
206條1項5款: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道管條例
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罰600~1800
第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罰900~1800
: Q5
: | 往 | 往 |
: | 下 上 |
: | 走 | 走 |
: ______________| | |_______
: (逆向的神A) ////////////////////
: < < < < < < 往左邊
: __ __ __ __ __ __ _ _ _ _ _ _
: > > > > > > > 往右邊
: ______________ _______
: | 往 | 往 |
: | 下 上 |
: | 走 | 走 |
: | | | 請問(逆向的神A)可以逆向上到人行道
: 只為了兩個妹下車,然後在人行道上等
: 紅綠燈,再<<開車走斑馬線>>
: <<開車走斑馬線>><<開車走斑馬線>><<開車走斑馬線>><<開車走斑馬線>>
: 然後完勝逆向開向往上走嗎?
A5.開車幻想自己是行人の三寶
道管條例
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罰600~1800
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罰600~1800
: 高雄土生土長的魯叔最近很常看見這樣的行為發生,不是發生在林園、茄萣、六龜
: 而是在 熱鬧路段 像高應大、鼎山家X福、住飯店。使用道路除了交通守則外
: 其實也有些駕訓班不會講、課本也沒有的『潛規則』,但也因為這些潛規則可以讓
: 交通更順暢、交通事故發生機率減少。那麼什麼是潛規則呢?
: 直接講精華中的精華 汽車不能當機車開 汽車不能當機車開 汽車不能當機車開
: 以上
其實天天都會看到這種三寶,可能市占率大的關係,神A真的三寶多
基本上這種動態違規,檢舉難度較靜態違規高,除非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如要檢舉,建議將影片定格抓圖,分違規前、中、後,共三圖,
附上上傳網路空間的影片連結,方便警察作業
怎麼說呢,
感覺高雄警察就是懶惰,過太爽,放縱交通違規。
檢舉違規還要三催四請才肯到現場,到了現場不拖車不開單,竟然先找車主!
情願花一堆時間,找車主,也不願意開單,或是直接拖吊,
根本是放縱違規,姑息養奸!
其實罰則不是沒有,台灣法律一堆,只是規定的嚴,卻罰的輕
阿!不該這麼說
應該說高雄警察是體貼市民,微罪不舉,維持警民和諧關係。
作者: physiology27 (希望能相隨,夢還是最美)   2016-05-31 10:39:00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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