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高雄某知名餐廳葉姓小開撞少女腦傷不願賠

作者: rpg (rpg)   2016-06-13 04:18:35
※ 引述《teaball (茶球)》之銘言:
: 故之發生顯與有過失,衡諸甲○○無經濟能力,事後已支付
: 原告甲賠償金202,000元,原告甲並得領取汽機車強制責任
: 意外險理賠金167萬元,該等金額自應與原告甲得請求之賠
: 償金額抵銷,且精神慰撫金部分應予酌減等語置辯。並聲明
: :(一)原告之訴駁回。(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原本少女家屬是求償兩千多萬,後來又再追加變成三千多萬
可是因為被拍到與友人出遊以及外出工作的影像
導致被法院認為少女並沒有失去生活以及工作能力,判賠金額大縮水
所以在媽媽這篇文裡提到 要再多提告葉家一條妨害秘密罪
還有法官只靠對方拍攝到的影像就這樣判是自由心證
接著就是少女的媽媽覺得拿到的賠償太少了
認為法院判決的260萬應該全部都是肇事者給的賠償金
保險理賠等要另外再給
現在這位媽媽一直講
"闖了紅燈撞傷人,官司打贏,3年來,自付額一塊錢也沒有出,全由保險支付"
我沒有拿到業家半毛錢過,我只有感謝保險公司"
少女的媽媽改了名字在爆社重覆上面這個論點.
媽媽的友人則一直說"找到立委要開記者會""需要有大膽的記者來仔細去查證"
我有提供蘋果的爆料專線讓她去投訴,不過她會不會去投訴就要看她自己了
=
有網友打電話給那個餐廳
對方是說謝謝關心,一切交由司法
作者: tp6u04547556 (小P)   2016-06-13 06:58:00
應該可以告詐欺吧...之前不是有保險公司理賠了然後派人後續追蹤,提告要回理賠金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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