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 18:52
記者柯宗緯、王錦河報導
中國時報
洗衣店如雨後春筍般開立,現有200逾家集中在住商混合區,深夜洗衣噪音劃破寧靜,引
發住戶民怨。高市環保局今年11月25日起正式公告,禁止深夜10時至隔日早上8時營業,
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此舉引發洗衣業者及外宿族反彈。
繼雙北、桃園、台南等都會區公告實施後,高雄市今年也正式上路。環保局稽查科長馬振
耀指出,今年1至10月,民眾陳情自助洗衣深夜噪音汙染有29件,近年陳情數有攀升趨勢
。
環保局長蔡孟裕指出,這些洗衣店多設置在住宅區或住商混合區域,深夜時段洗衣機、烘
乾機聲響,影響民眾睡眠品質。經參考各縣市公告管制情形,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
修正「高雄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
公告,將洗染之商業行為納入管制。
蔡孟裕表示,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操作動力機械
從事洗、染之商業行為,違者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令立即改善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29006249-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