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999沒用還有更上層的管道嗎?

作者: DanteTwins (旦丁)   2017-04-24 01:05:15
近日為了住家附近的菜市場和停車問題
實在氣不過就寫信1999了
建議一
附近菜市場營業時攤販占用道路
建議如果政府願意支持菜市場的營運
是不是可以營業時間把道路管制
禁止車輛通行
這樣菜市場民眾逛得也比較安全
回覆:
市場依自治條例第七條規定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使得繼續營業
經查該市場尚未依上開規定提出申請設置
本局業已通知管理業者做好敦親睦鄰及加強營業秩序自主管理
以降低對鄰近住戶及當地交通之影響
WTF?
沒申請不是說不能營業嗎?
結果你回復只是要他敦親睦鄰
(以上屬實,願公開回復信)
建議二:
附近道路都被周遭住家用交通錐或報廢機車當路霸占用停車
周遭停車位難尋
附近又有市場導致違規停車眾多
建議市府將道路設畫收費停車格
以增加市府收入也能使停車權利公平
回覆:
建議地點車輛均依規定順向停車
若規劃停車格將減少停車空間(?????)
經洽當地里長意見考量
當地停車需求及當地民眾強烈反對
經本局檢討後,仍暫以現狀為宜
另有關民眾隨意使用交通錐佔用道路屬違規行為
基於時效,建請電洽本府警察局
(電話:110)反映取締
WTF?
所以路邊沒畫線的停車權利就屬於住戶的嗎?
道路不是屬於大家的嗎?若是要停車為何只獨厚住家
而且因為當地民眾強烈反對就不設置
任由他們繼續用路霸方式占用停車位
好,這個局處是交通局回覆滴
他說路霸是違規
然後我又收到警察局的回覆:
有關反映鳳山區XX路及XX路、XX路,有道路障礙乙節
經本局XX分局XX派出所
派員查處,已勸導(??)行為人改善,並加強旨揭路段違規取締
所以違規只是勸導...
那勸導之後呢?
我這幾天上班回家,根本沒有改變...
(以上皆屬實,願公開1999回復信件)
真羨慕台北有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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