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可以佔用人行道辦喪事?

作者: junseimika (masa)   2017-06-03 08:39:49
※ 引述《sticks (祐克)》之銘言:
: 早上上班途中看到一個很誇張的喪事,
: 佔用了中山復興路口獅甲國小這邊整塊角落人行道,
: 小朋友上學還要附贈喪事見習是吧?
: 所有行人經過都要繞到馬路上去,
: 打電話去檢舉警察有辦法解決嗎?
: 還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公德心真的沒有極限耶!
很抱歉
我跟你說是不行的
大概幾年前 我工作附近小學有一個小巷口
喪家就直接再轉角處擺了長長的棚子
想當然汽機車要轉過來視線全被檔住
我很不爽的打電話去檢舉
結果警察跟我說
那我把那條路給封了吧
這樣就不會出車禍了
所以 要嘛就是你在他棚子剛搭起來就檢舉
只要一搭好
台灣絕對沒有人敢動這一塊的
作者: caroline0735 (品牙。)   2017-06-03 09:55:00
我聽過基層員警的說法是,一般來說為了給民眾交代,員警還是會開單,但是員警不會開給喪家,而是會自己繳掉...員警也覺得開罰單給喪家太不近人情或者是兩三位被指派去開單的員警一起share掉這張單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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