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28日在臉書社團po出影片,指稱高雄捷運上有一對情侶乘客當眾互摸胸部和下體,引
發熱議。不過警方表示,情侶並未裸露,行為不涉及刑法妨害風化罪,反而是網友偷拍行
為侵犯肖像權,若當事人提告,可要求民事損害賠償。
網友在臉書不公開社團「爆料公社」貼出2段影片,第一段21秒的影片中,長髮女子倚靠
在男子身上,男子右手拿著手機,左手卻伸入她衣內撫摸胸部;第二段17秒影片中,女子
右手摟著男子,左手不斷在腰間游移,之後撫摸他褲襠處數秒,2人過程中專心看手機螢
幕,似乎沒有發現被人偷拍。影片中能聽見廣播「下一站世運」,代表地點在高雄捷運車
廂內。
對此,高雄捷運表示,男女乘客行為影響其他旅客觀感,依照乘客需知規定,若有乘客違
反善良風俗,必要時得以拒載。高捷表示,日後若有乘客發現類似情況,可透過車廂服務
鈴請駕駛協助處理,會由站務人員出面勸導。
高雄捷運警察隊則說,猥褻行為是指,除性交以外,客觀上足以令人感到興奮或滿足性慾
的行為,不過前提是要「意圖供人觀覽」。這對男女是遭人偷拍,因此不夠成刑法妨害風
化要件。
至於社維法妨害善良風俗部分,警方表示,依照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有裸體、放蕩姿勢,或是違反善良風俗的行為,不聽勸阻者才能開罰,因此不論刑法或社
違法,都難以開罰。
警方指出,網友在捷運上將畫面拍下po網,雖然不會有刑事責任,但男女當事人可以主張
肖像權遭到侵害,依法可提出民事官司,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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