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違反勞基法嗎? 徵人條件

作者: Miketroutla (MikeTrout MVP)   2017-07-03 00:36:17
※ 引述《HIKONA (《開始游牧民族》)》之銘言:
: 今天在路邊看到貼出【徵人:月休五天】
: 一例一休至少就要八天
: 下面板友說明月休五天沒有違法,可以七天休一天,就不違法
: 剩下四天休假可以要求加班三天只放一天
: 但是這樣月休五天用最低工資換算的加班費和最低工資一個月需要多少錢才合法?
: 是不是還關係到加班那天是否在周末假日?
: 高雄勞工局網站線上檢舉申訴目前都故障
: 結果線上申請勞資爭議連結故障
: http://labor.kcg.gov.tw/NewOpenLink.htm?url=http://minilabor.kcg.gov.tw/Revo
ke
: 局長信箱連結也故障
: http://labor.kcg.gov.tw/NewOpenLink.htm?url=http://minilabor.kcg.gov.tw/Serv
ic
: 高雄勞工局有人在嗎?請盡快維修
: 參選黨內市長候選人有沒有任何勞工政見?
: 如果大家發現違規勞動條件,勞工局網站都壞掉,要怎麼處理?
第一,檢舉方式很多種
不是只有什麼信箱可以檢舉
你可以打電話/傳真/到現場
打1999/打1955或高雄市長信箱
所以勞工局網站有沒有掛點根本就不是重點,重點是你不要只敢躲在螢幕後面
第二,勞基法從來沒說一個月要休滿八天,一例一休指的是每七天有兩天的休息,一日為
休息日一日為例假,休息日出勤稱之為休息日加班,雇主須給予休息日加班費
例假則是除突發事變外不得出勤,同時須在24小時內報主管機關核備
因為一般店家會使勞工例假出勤且合法的少之又少,尤其服務業根本機率是0所以略過
這邊很簡單的說月休四天以上,只要給足休息日加班費就完全合法
現行基本工資為21009
休息日加班每天為1111元(8小時)
所以月休四天最少可以領到21009+5555
第三,拜託如果只是路過看到,不要這麼正義去檢舉,可以的話麻煩檢舉那種路邊違規停
車的,這種才是真正對高雄市有進步,要當正義魔人可以,當有用的正義魔人,不要當這
種搞不清法條,隨報章媒體起舞的假正義魔人,好嗎?拜託!還勞基法規定月休8天.....
哪國的勞基法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17-07-03 12:00:00
高雄版酸民素質不意外,大概以為會吸引到同類來挺...結果自己搞錯硬要凹,那文中還有人亂挺,真有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