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spicu (.)
2018-02-05 21:02:13站長說他直接回應於sysop版....ok回應了
來看看
4)該公告的「包括但不限於」,是為了日後增列新1-a品項於清單內時,不需要每次重新
修改原始公告。
造成板主以為他需要自己找1-a以外的違法品項,是我們使用文字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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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此向使用者與板主道歉。
在公告列舉1-a品項細目的清單前,不在該公告1-a內的品項,站方不強制板主依該公告修
改板規重罰使用者。請板主暫時只針對目前明確屬於1-a的品項進行重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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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有交易(定義如前所述)非屬該公告1-a品項而受該公告重罰者,
請憑本文向板主申請解除重罰處分、向站方申請刪除退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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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很貼心的幫版主找台階下.....哭哭 不好意思 是我們用詞不精確
造成誤會 讓版主以為他需要自己找額外於1-a以外違法品項....
重點是站方公告
"請板主暫時只針對目前明確屬於1-a的品項進行重罰即可。"
ok???? 夠簡單清楚了吧?
所以你沒看到法規法令禁止 這個嗎?第一段站長寫的非常清楚吧 不知道你的疑問點在什麼地方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8-02-05 21:08:001-a
作者: gghost1002 (拿著機機的人) 2018-02-05 21:09:00
懶人包:非1a範圍內受罰,可解除重罰 消退文
就算是1-a 它後面也有加但書這條其他未列舉或未來新增法律/法令禁止項目亦同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來講 算不算是未列舉的但需要列入
還是就像j板主發的那篇文一樣 萬一被釣到魚 就自行負責
罰也不是罰你 也不是罰我 我為什麼要來這邊跟你吵這個?
作者:
lnmp (統一獅總冠軍!!)
2018-02-05 21:15:001-a最後一個就是來防止這種未列入但有可能被罰的但書啊
明明就是站方問題…到底是在腦什麼的?護航的真是oo又xx
別說腦什麼啦 來認定違法的不是我 也不是你 更不是板主今天沒人被衛生局關切當然是好事 萬一有人被關切 然後
他説我們ptt站規版規都說沒事 你衛生局憑什麼關切我?憑那條法律? 誰要出來幫他出頭去跟衛生局吵?今天一堆人認為這件事沒什麼 我也可以覺得沒什麼啊 但
作者: liu9lin (天殺的) 2018-02-05 21:23:00
就依照lp的想法,提罷免案吧....
作者:
PerfectID (完美埃低)
2018-02-05 21:23:00lp真的有夠盧,先找出"贈送"未認證化妝品會被處罰的條文再來盧好嗎?
現實呢?? 這邊的版友應該或多或少都有去八掛板吧?
作者:
PerfectID (完美埃低)
2018-02-05 21:24:00既然法律未禁止"贈送",又怎麼會被衛生局關切?
作者: liu9lin (天殺的) 2018-02-05 21:29:00
支持原po請lp離開
作者:
andyeva (輕微胖)
2018-02-05 21:31:00純噓那位仁兄 建議直接po文 不然推文很難了解你的意思
作者: pppt (yo) 2018-02-05 21:33:00
你的1)2)3)怎麼不見了? 不敢給人看還在趕人?
作者:
PerfectID (完美埃低)
2018-02-05 21:34:00這要從立法者的本意來解釋何謂供應,就算從一般人的文意解釋,供應是長期性的關係,跟一次性的贈與不一樣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8-02-05 21:34:00版面又不是你私有的,憑什麼po文不準別人推文?
作者: pppt (yo) 2018-02-05 21:35:00
我怎麼不記得高雄版可以禁止別人推文? 以為黑特版喔123對你不是重點 對其他人就不是重點? 整篇一起回再上色很難? 照站長回的文來看 覺得j很倒楣
一直跳針的影響他人閱讀.不能嗎?j倒楣?被桶的連一句道歉都沒……
作者:
Ericdion ( 由心出發 )
2018-02-05 21:44:00倒楣的是被桶的人吧! 板主連一句抱歉都還沒看到(遠目)
就連置底買賣區違規的也沒人管.貼文的(如沒犯法則)被桶的莫明奇妙.
作者:
newlie (過客)
2018-02-05 21:56:00pppt一直在護航 可以別秀下限了好嗎?? 123在上一篇說什麼不給人看 很丟臉的說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