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那篇不知道有沒有人記得
我翻舊文沒看到
就是原po在前鎮加工出口區工作
會被凹下班,週休二日
然後薪資是基本薪資,但是是用很多津貼構成的,實際上如果請假就沒有基本薪資,連20k
都不到
底下就有一些是似而非的錯誤言論
簡單來說,你那個月請了一天假,就是扣那天的薪資,如果全勤是3000,被扣3000>22000÷
30
經我向勞工局查證,今天函附如下
二、 基此,依您信中所述,薪資明細中之名目,倘具有勞務對價性及經常性給予,皆
屬工資範疇。另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
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
餘額。因台端所述之勞務提供地點位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高雄分處,倘後續有該單位之違
法事證,可逕向上述單位提出檢舉。如您對本案仍有疑問,歡迎您與本局勞動條件科承辦
人鍾小姐(電話:07-8124613分機246)聯繫,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