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完整標題:高二女男友家墜樓亡 真相是爬窗躲父母
新聞全文:
高雄前年發生蔡姓女高職生從學長男友家2樓墜落,搶救一周宣告不治,高雄地院審理認
定,蔡女不想與男友的父母碰面,才試圖爬窗戶到隔壁鄰居陽台,不料失手摔落採光罩再
墜地,法官認定蔡女因聽從洪姓男友的建議導致意外,洪涉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7月徒
刑,仍可上訴。
據了解,洪姓男子(20歲)案發時為大蔡女一屆的學長,願意賠償女方家屬50萬元,因此
休學,先付5萬元,服完兵役後持續在超商打工領月薪25K,餘款45萬元預計5年攤還,雙
方達成調解,法官基於「修復式司法」理念,同意給予緩刑5年。
判決指出,蔡女2016年3月20日早上8點多,到洪姓男友家2樓作客,但下午1點多發現洪的
父母返家在樓下,她不想從1樓大門離開,洪便建議蔡女爬窗行走採光罩,到隔壁鄰居陽
台下樓;蔡女於是聽從建議,由窗戶爬出時,卻疑似誤觸鬆脫紗窗,而跌在採光罩上,採
光罩因此破裂,使蔡女墜落地面,造成頭部外傷、腦出血、顱骨骨折、腦幹衰竭、右鎖骨
骨折,送醫急救,仍不幸於3月27日死亡。
蔡女的孫姓母親事後提告男方,洪姓男子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洪未注意採光罩年
久未更換,材質脆弱無法承受重量,有隨時破裂可能,認定洪疏忽而害蔡女喪命,考量他
沒有前科、已完成和解,應無再犯之虞,若入獄恐沒有教化效果,又無法賠償女方損失,
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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