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有感,發現路上很多8米寬以上的道路,(甚至不乏許多12米道路)
沒有劃設任何線(紅/黃/白),自然就成為附近居民的停車場,不只長期停放,早上開車
出門時,就換機車停,或是「不小心」遺漏了個花盆或請勿停車鐵牌,晚上開車回家繼續
停。
誇張一點的,甚至看到車上都積了一層厚厚的灰跟鳥大便,或是無懸掛車牌的車輛(通報
環保局依舊沒事在那裡,幸福!),誇張一點的還有要賣的車。
請問為何政府欠債這麼多,為什麼不要學台北市,全面停車收費(計次6小時30元很便宜
吧!?),不只增加稅收,也可以減少廢棄車輛或刁民長期霸佔,增加活絡。而且多了停
車格,自然也要多了收費員,增加工作機會,一舉數得的設置為什麼都沒人要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