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kucuh (無)》之銘言:
: ※ 引述《TWNchurchill (金城武)》之銘言: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7269
: 2018年初勞基法修正,有幾個要點。
: 1, 一例一休而非兩例,民進黨過去支持兩例政見破功。
: 好啦,有些產業說特殊,一週休一天,我也接受。
: 但是為什麼又改成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行業,雇主得將例假於每7日週
期
: 內調整,即不受最長只能連上6天班限制"
: 這樣等於放寬可以連上12天班。
因為老闆不想多請人,所以會有這種問題
: 2, 加班工時放寬,每個月最高54小時
: 有勞工體力好,想多賺點加班費,勉強接受,但是比較操的行業會逼近到一個月240小
時
: (170+54)
: 三個月總加班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
: 到底是哪三個月??這邊不是指連續喔。
連續3個月不能超過總工時138hrs
: 3,輪班間隔「有條件」放寬至8小時
: 以前是11小時,但是被修成8小時,在公聽會一堆人說特殊行業會擋,不是每個行業都會
放行
對每個行業需求修的不夠完善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21/1056755.htm
: 好笑了,林立委因為醫界所以支持護理師不應該是8小時,那其它行業就該死嗎?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393125
: 台鐵該死
台鐵不補人,又沒強力法規要求
: 4, 工時工資核實計算
: 以前是做一算四,做五算八,就是要老闆不輕易叫勞工來加班,讓勞工可以完整休息
: 半日或全日;現在好了,我就算只工作一小時我也合法可以叫勞工來,
: 只算一小時加班再要你滾。
老闆問題
: 5, 加班換補休
: 好笑了,啊不是說勞工要多賺加班費所以彈性?怎麼又換補休?
: 勞工到底是要錢還是要休息啊?
: 然後加班時數是1:1換補休時數,這讓資方會以加班換補休,因為加班費是1:1.33 1.66
: 資方算得精的,當然用休假去算啊。
: 而且補休時數可以拉到公司空閒時段,而不是勞工願意放假時段。
我記得是彈性選擇,要補休或加班費,在於員工
: 個人就是因為修這樣的勞基法所以才不想投DPP
: 這樣的勞基法對勞工是好的嗎??
: 說要加強勞檢勒??工會勒??
: 說個高雄點。
勞檢的問題沒改前就存在了,看要怎麼補強這個問題,重點還是要有人舉報
以前輪班有這7天,算加班。現在一例一休下,老闆直接換成8.7小時給員工
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看你老闆怎麼選
兩例的時候星期六還要出來半天補足工時
新法特休對年輕人很有利
修法有好有壞,別往壞的死裡打
https://i.imgur.com/roWKwAB.jpg
新法設立是希望公司能補充人力問題,但不是每間公司都這樣想
一例一休卡到輪班人員排班或加班的問題
當初的用意還是在於過勞死的問題
所以這部分確實修的不夠彈性
政府只能訂出方向,公司要亂搞也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