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hhj (抹茶蜜糖吐司冠軍)》之銘言:
: ※ 引述《rahim03 (隨風而去)》之銘言:
: : 恕刪
: : 議會不可能查不到資料律師費是多少錢
: : 結果還能光明正大造謠
: : 這樣可以被講成互相猜疑很正常 呵呵
: 高雄市政府的捐款運用報告
: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21&icf_code=F201506005
: 高雄市政府洽請高雄律師公會推薦律師辦理 81氣爆災害受災者賠償請求權讓與等法律服務計畫
: 核定金額130,840,000
: 高市府自己公開寫得就是這樣
這..算不算是混淆視聽呢?
捐款報告裡面,把這些前的運用寫的清清楚楚啊
1.律師親訪服務:服務對象以因災害致死亡或重傷(含持有重大傷
病卡)或情形特殊經本府社會局個管社工評估後認有專案親訪服
務之需求者。
2.律師複核服務:除前項情形外,因災害致人傷(非重傷者)或財
產、營業等損失者。
3.鑑定:財產或營業損失部分,因涉及鑑定實務專業,估算賠償
請求金額時將邀請該領域之專家學者參與研提專業意見供參。
4.出席費:執行本計畫參與前置作業(含權利保障說明會、駐點服
務)律師出席費及本府八一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求償救助金審查
會委員出席費等。
5.代受災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本府受讓受災者債權請求權,由
本府向加害者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之相關費用(含裁判費、鑑定費、
律師酬金及其他必要費用等)。
6.雜項:其他與辦理本計畫有關之費用(含交通費、郵資、場地租
金、場地水電、印刷、辦公器具、文具用品及專案辦公室水電、
保全、清潔等費用及其他有關之費用等)。
案子如此複雜,律師願意用這個價錢接..作身體健康的。
: 要為高雄氣爆捐款用途辯護的人,我想要請問一下:
: 為什麼要花3461萬蓋裝置藝術?
: 其他的不講,捐款人捐給災民,是要拿來蓋裝置藝術的嗎?
: 也不用把責任推給善款委員會
: 善款委員會的成員都是陳菊市府找的
你說的是這個吧?
https://www.storm.mg/stylish/467344
我個人的意見是,這東西其實滿不錯的
紐約的世貿廣場也是在 911 原址蓋了裝置藝術啊。
更重要的是,讓在地的人有個精神寄託
並且把這個記憶告訴下一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