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我原PO啦
這篇滿滿吐槽點實在不忍噓
但你都把臉伸那麼出來了,不回一下不行
※ 引述《sunnyboy9989 (陽光來著)》之銘言:
: 不是高雄的警察不做事,很多時候是來自民代的壓力,而民代是誰選出來的?大家自己想一想,民代為什麼向警察施壓?
所以警察是「依法」還是「依民代」行事?
民代關說能夠凌駕法律嗎?
要不要廢除法律,通通改「民代語錄」好了?
今天就算總統來關說,違規就是違規也該辦吧
違法接受關說居然還好意思護航得義正嚴詞
(噢對了,您應該知道接受關說是違法的吧?)
: 有些民眾只許自身違規,但是(but,but,but)別人就不行,擋到自己就不行,自己違規影響到別人權益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你違規被檢舉,警察展現處理作為,被檢舉人去找民代,而民代來「關心」警察作為,警察的上級被關心,下面的基層雖然沒有被關心,但是難免感受到壓力,自然而然就會像你所感受到的,
「你」來「你」去的
建議這位朋友沒有證據就別亂扣別人帽子
講得熱心的守法民眾好像都違規在先一樣
然後請不要合理化接受關說的行為!!!
: 我想幫高雄的警察說句公道話,認真的員警很多,努力揪出酒後駕車、恪遵職守、依照法律所律定的不在少數,
同意,認真的員警很多
但不代表就沒有吃案瀆職的
: 很多時候警力都被無知的民眾浪費掉的,
無知民眾,您說誰呢?
是熱心幫忙分擔勤務的民眾嗎?
: 非權責的案件,其他機關都喜歡推給當警察,而警察就為了「為民服務」承受了不在職責內的事務,延宕了本職,你說都是警察的錯嗎?
所以是民眾的錯?
非權責的工作,不就是要自己拒絕
自己不硬起來拒絕難道要鄉民幫忙?
另外,就算真的有一些份外事
也應該以本職優先吧?
你有看過消防隊為了抓蛇不去救火的嗎?
拿被凹來當成怠忽職守的藉口,這邏輯?
還是您意思是交通違規也非警察權責?
這樣的話,我道歉
然後請你行行好告訴我該找哪個單位處理
: 警察不是你讓你消費的!
沒有人在消費警察
是某些人的消極不作為,消費了民眾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