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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銷車輛還吃紅單! 意外揪員警偽開罰單充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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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9年12月4日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六龜警分局寶山派出所洪姓員警,2016年6 月間,為應付
上級要求的開單績效,對不知情的劉姓司機自行填寫一張「未繫安全帶」紅單,自掏腰包繳
納1500元罰款,本以為花錢買績效「神不知鬼不覺」,未料,稅捐單位過濾罰單資料,發現
所駕的曳引車2015年已繳銷牌照,通知車主需追繳15465元稅款及罰金,車主報警查詢才讓
案情曝光。
事後劉姓老農對洪姓員警提告偽造文書,洪員坦承犯行,並以賠償5萬元與劉達成合解,橋
頭地方法院依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需提供100小時之
義務勞務。洪員於去年6月申退。
判決指出,洪姓員警2016年間任職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寶山派出所,其為圖應付取
締交通違規之績效,自行填寫一張,2016年6 月16日9 時15分由劉男駕駛自用曳引車行經六
龜區台27甲線未繫安全帶的罰單,並偽造劉男之簽名。
洪員自掏腰包繳納1500元罰款,將舉發通知單移送聯及存根聯分別移送交通監理機關及六龜
分局存查。
未料,因曳引車已於2015年5 月11日繳銷牌照,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發現,車主違反使用牌照
稅法之規定,裁處車主應繳納5799 元之罰鍰,並應繳納該年度使用牌照稅9666 元,車主接
到裁處書及稅單後報警處理,才讓案情意外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