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
(縣市合併前原縣區的人口-原縣府所在區)/整個市的人口
原縣府所在區:
以高雄市來講就是鳳山區
以台中市來講就是豐原區
以台南市來講就是新營區
結果是:
高雄市約為0.35
台中市約為0.48
台南市約為0.56
代表:
在高雄市的日間活動與夜間停留人數中約有6成5是在升格前的高雄市+鳳山區
在台中市的日間活動與夜間停留人數中約有5成2是在升格前的台中市+豐原區
台南同理
﹡公式中的人口指的是去年11月資料的電信信令人口
https://segis.moi.gov.tw/STAT/Web/Platform/QueryInterface/STAT_Signal.aspx
人口=(平日夜間停留人數+平日日間活動人數+假日夜間停留人數+假日日間活動人數)/4
會把原縣府所在區剃除是因為鳳山在原高市隔壁
各種工商經濟政治活動也跟原高市融為一體了(我認為啦,畢竟市府是在鳳山而不是
原縣區其他區蓋行政大樓)
雖然豐原與新營並沒有在原中市(或原南市)隔壁
但鳳山都剔除了,另2個當然比照辦理
湖內茄萣永安彌陀梓官,5區的人口加起來約10.4萬,連小港(13.5萬)的8成都不到
內門田寮阿蓮人口就更少了,三區加起來才比旗津區多1.3倍而已
台中市人口最少的石岡區也都有1.1萬人
山區的和平區也都有2萬人
﹡上文中所指的人口指的是去年11月資料的電信信令人口
https://segis.moi.gov.tw/STAT/Web/Platform/QueryInterface/STAT_Signal.aspx
人口=(平日夜間停留人數+平日日間活動人數+假日夜間停留人數+假日日間活動人數)/4
當然人口包括了所有停留人口
假設我昨晚住位於台中的旅館,那台中市的平日夜間停留人數就+1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