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定要去做筆錄嗎?

作者: cqing (無)   2024-11-16 12:54:22
補高雄點,因事發在高雄,
所以在這發問,若不適合再麻煩版主刪文
很感謝大家的回覆
很抱歉我們真的不懂法律
我有把文章都截圖給姐姐看
她已經請好明天的假準備去做筆錄了
希望會有好結果
再次感謝大家!
作者: wwfwweword (阿肥)   2024-11-16 13:05:00
1.是雙方配合喬好2.拒接來電
作者: mazinnng (mazing)   2024-11-16 13:10:00
腳踏車是什麼慣犯嗎
作者: scuamt (struggle)   2024-11-16 13:17:00
會不會搞到最後關係人變成被告……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24-11-16 13:21:00
當然要去啊
作者: stanly3092 (屎蛋)   2024-11-16 13:23:00
他騷擾呀,兩件不同的事
作者: tearrain (今年無男友)   2024-11-16 13:24:00
高雄點 ?
作者: mars3712   2024-11-16 13:25:00
如果當下沒有受傷 沒有就醫紀錄 筆錄做完就不用管了,不是隨意煞車導致的後方追撞也就沒有肇責,現在對方要提出汽車駕駛肇逃,你姐就不是以被告的關係被調查,要不要去做筆錄可以自己決定,然後對方騷擾來電直接封鎖吧...
作者: fman (fman)   2024-11-16 13:28:00
筆錄是法律上為了釐情案情需要收集資訊的程序,基本上被通知就要去做,而電話通知因為非正式書面通知是可以不理,但如果是用正式書面通知,那不理是有可能被發拘票強制拘提到案說明所以不管是電話或書面通知,建議接到還是去做一下筆錄,以免衍生後續其他問題
作者: zhtsai (宅大叔)   2024-11-16 13:32:00
被狂打電話就報案,社維法第68條
作者: fman (fman)   2024-11-16 13:32:00
至於會不會未來以證人身份傳喚出庭,只能說有可能,但這種小案件一般來說不至於啦
作者: hancash (Han)   2024-11-16 13:32:00
不管是不是義務,筆錄最好去做,因為是車禍關係人,陳述所見事實就好,完全不用加入自己的觀感和意見,做完就沒事了,除非警方還有電話通知。至於腳踏車騎士那個已經算是騷擾了,保存電話上的通話紀錄,方便的話請去電信公司申請通聯紀錄,再來就看要不要報案提告了
作者: fman (fman)   2024-11-16 13:34:00
是啊,做筆錄不用太緊張,陳述所見事實就好,不需要加入個人意見,這種小事應該不會做太久
作者: pixnetnet (pixnetnet)   2024-11-16 13:49:00
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1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不問何人,於他人之案件,有為證人之義務。
作者: dragon159 (Freedom)   2024-11-16 13:51:00
不過要配合警察時間也太擾民了吧 又不是他的錯警局不是24小時都有人值班嗎 就近找一間派出所做不行嗎
作者: loveactually (想不到暱稱)   2024-11-16 13:55:00
樓上,配合上班我不清楚,但需要承辦案件的派出所
作者: dragon159 (Freedom)   2024-11-16 13:56:00
那萬一要跑去台北怎麼辦 時間成本 車錢誰要出
作者: pqbdft (幻覺)   2024-11-16 13:59:00
台北市高雄問,應該不會有高雄點
作者: ajcky (~張小傑~)   2024-11-16 14:17:00
後車撞前車車尾 後車基本上是全責 你姊不跟他追究責任已經算很好了 他還一直騷擾你姊 那就報案吧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4-11-16 14:19:00
一定要去做筆錄,至於後車撞前車,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louiskuo (復仇者聯盟)   2024-11-16 14:19:00
筆錄可以不去 但警察會到你家吵你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4-11-16 14:20:00
基本上會是全責,就按程序下去跑吧?
作者: louiskuo (復仇者聯盟)   2024-11-16 14:20:00
前提是你很確定自己沒犯罪 或犯的罪很輕 就不用去筆錄強者我朋友親身嘗試連續沒去兩次筆錄,結果是:沒事而且因為沒去筆錄,案子被刑警壓著,不了了之,等於無罪連偵查庭都不用去
作者: safetoy (NOT GOOD ENOUGH)   2024-11-16 14:37:00
他是碰磁慣犯嗎?妳姐可以直接跟警察說被騷擾的事實,如果再來就也立案提告。
作者: mana1993 (默莫)   2024-11-16 14:38:00
你的強者朋友這樣做等於是放一個案子在警察那,在時效到之前,警察都可以找你過去…
作者: xavier2301 (薱阿拉高)   2024-11-16 14:43:00
是不是在瑞豐夜市附近?如果是,我們遇到同一個腳踏車騎士
作者: rushinhoward (Howard)   2024-11-16 14:47:00
騷擾是另一件事,直接封鎖他,也可以提告或報案,筆錄就盡量配合去做,做完就好了,尤其如果書面通知都來的話,不過我不信不可以其他時間去,哪來這麼多時間都要配合警察上班,明明派出所就24小時,交個班寫個事件經過不難吧
作者: vul81320 (vul81320)   2024-11-16 15:25:00
警察酒是垃圾
作者: gjgj6666 (gjgj)   2024-11-16 15:44:00
案件本來就有各自的承辦人,每個人身上案件這麼多,誰有空去幫別人處理?照上面有些人的邏輯難不成你有案件在法院或地檢,可以在他們上班時間隨便走進去就要幫你開庭嗎?
作者: fly5566 (飛56)   2024-11-16 15:45:00
不用配合那位警察上班時間吧? 可以交接不是嗎
作者: gjgj6666 (gjgj)   2024-11-16 15:46:00
在警察這邊還能打電話喬時間,地檢或法院是直接發通知書叫你啥時到就是啥時到,我是建議你跟警察喬個時間趕快去,不然被列證人,到時候發通知書你連時間都沒得喬
作者: esspx (ESSPX)   2024-11-16 15:50:00
一堆巨嬰,還要警察配合你們時間?
作者: louiskuo (復仇者聯盟)   2024-11-16 15:59:00
警察很重視休假,尤其是女警,休假都休一個禮拜.你報案後他們會先拖一個禮拜再處理,殺人犯都偷渡海外了而且他們死都不會給你名片,就是怕妳催他們切記,做筆錄不要找女警或老警察,老人不會打字,女人瘋狂休假,不管你死活
作者: x173109 (雙雙)   2024-11-16 16:19:00
樓上男警唷!每個月還有生理假可請
作者: ARCHER2234 (土波)   2024-11-16 16:25:00
如果有把握對方全責,那沒必要配合警察,但是到時候如果判你有責任要去覆議也會比較麻煩,要自己選擇
作者: ralf1414 (阿龍)   2024-11-16 16:59:00
高雄點?????https://i.imgur.com/ufwxY7u.jpeg
作者: drcula (Son of SUN)   2024-11-16 17:16:00
告腳踏車騷擾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24-11-16 17:18:00
你不去說明,檢方就照對方講得去辦,蠢人才會選擇不去幫自己說明真相
作者: louiskuo (復仇者聯盟)   2024-11-16 17:30:00
那個騎腳踏車的是不是姓許,如果是的話對方有大量假車禍和詐欺前科,你可以反過來告他
作者: tearrain (今年無男友)   2024-11-16 17:34:00
有關鍵字就不用高雄點了?
作者: louiskuo (復仇者聯盟)   2024-11-16 17:35:00
這原po,po完文就人間蒸發,建議大家不要回覆他
作者: applewarm   2024-11-16 18:35:00
配合警察是對的啊,去法院也是要承辦法官專門負責。不是法院有開門,就能進去隨便抓一個法官就幫你判案吧
作者: ives522 (manson)   2024-11-16 19:13:00
我覺得可以去 去證明自己不是無故煞車
作者: jeff785chen (raincat29)   2024-11-16 19:15:00
證人可以拘提 不是不配合就沒事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作者: lawyer94 (背包客)   2024-11-16 19:40:00
如果每個人都自認為可以不用配合,那這個國家的秩序是維持不下去的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4-11-16 20:16:00
不能隨便派出所,要在事發地管轄的。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24-11-16 22:44:00
機車騎士有問題。幹這個我是勸你跟警察諮詢一下真的很有可能也被告…
作者: Flodder (好帥)   2024-11-17 11:06:00
內文一堆鯛
作者: curance (我覺得還可以再搶救一下)   2024-11-17 13:22:00
筆錄是替自己發聲,不然誰知道對方會怎麼講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4-11-17 22:29:00
生活法律版可以詢問一下
作者: bbbing (無)   2024-11-18 14:26:00
筆錄是偵查前一個階段,到偵查階段對方一樣可以叫你當證人而證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再來就是拘提,在不到就通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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