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
今天收到第二張
第一次超速的日子是10/11,罰單是11/21收到的,速限40,我騎60
第二次超速的日子是11/5,今天12/11收到的,速限40,我騎59
一樣的路口:中門路、南星路口
我還真是謝謝這個政府阿
還真不曉得這段時間給我開了幾張呢
看來只能考慮要不要改當個龜仙人了
真是夠了
※ 引述《EvilZERO (MAGA2020)》之銘言:
: 在東港、高雄來回
: 這條路長年以來已經不知道騎過多少次了
: 第一次在這個路口被罰
: 限速40km 測速說我騎60km
: 只能摸摸鼻子
: 1200元飛了
: 守規矩的人不需要我提醒
: 其他的人就多少留意這個路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