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英雄主義與鳴人

作者: xxxer   2011-06-03 20:02:38
我是聽過一種說法,不過也只是當作參考就好。
台灣的一些漫畫之所以很難畫得好
跟齊頭式的平等主義有關
也就是說,喜歡每個角色的戲份差不多,平均
但也就畫不出個重心來,很容易很散亂;害怕讓一個角色很突出,但也因此造就
不出什麼風潮來。
而日本社會大體上則是非常嚴重的集體主義,但物極必反,
漫畫就是帶頭反對這種思想與行為的一種讀物之一(其實通俗小說也有)。
而這種作法也很容易使讀者的焦點容易聚焦。
十元鬧出的東京健全條例就有漫畫雜誌在內頁公開聲明
反正我們從一開始就是被歧視的(毆
而漫畫創作就是反叛的精神。
因此將來我們也會繼續稟持這種反叛精神(毆,繼續漫畫創作
再來看看美國好了,
加州柏克萊大學是出了名的愛抗議風氣學校。
如果是為了參與抗議活動而沒來上課是很正常的。
台灣留學生則大部分都很乖(?
有一次其他學生都去抗議了只有他們乖乖來上課
教授反而說:這是你們的權利,為何放棄呢?
去吧XD
我的一個學妹,去英國留學還沒學到什麼「這是我的權利」的思想習慣
跑到美國去,卻一下子就染上了這種習性;連對她老爸也動不動就聲明:
「That’s my right!」
不過我同事跟M大好像又都沒有這種習慣XD 因人而異吧。
話說回來,在公眾利益的問題上,
個人的權利或選擇跟全體的權利或選擇有衝突,該怎麼解決?
東方大概傾向”否決”少數人的權利或”沒有特權的人”的權利,就像宇智波一族
來成就多數或”有特權的人”之權利
而且大部分的人都還會很認命
(標準洗腦教育出來的,對權力統治逆來順受;
不過不同的文化又是另一回事,像極端的伊斯蘭恐怖主義份子)
但美國恐怕就不是了。總是會有不同的聲音與反對的人出來。因為本身就是個超級大雜燴
。也就是民間龐大與眾多不同的團體反省實力的問題了~。
而鳴人的這個問題,講白點根本沒有對或錯的問題,而實際就是實力見真章。
美國就是:只要你有實力,這個國家就會為你敞開大門,你就可能獲致巨大的成功—只
要你真是個人才,不管是哪方面的,就會有人想賭也敢賭在你身上
個人間接認識的一個台灣美籍醫生,就很受米國政府最高層尊重跟重視而有公私往來,
極其另眼相看,因為成就真的太高。
傳統東方的觀念會傾向認為鳴人很不識大體,搞個人英雄主義過了頭,很沒深度之類的(毆
但是,卻有另一個角度來看並不是如此的,他有他個人”反抗””異議”的權利與”
發展”的自由,
而能否達成,益己益人,就在於信念與實力:打架+人脈的實力XDDDDDDD
別以為用公眾的利益這種大義就能壓制這種東西
「公眾」事實上常常就是藉口啦…因為到底有誰能代表公眾?
公眾真的就是一個真正的群體嗎?不就只是各種不同團體甚至只是個人的聚集組合體嗎?
裡面的意見就不紛雜嗎?
作者: Midoryugi (Ⓥ綿羊Ⓥ)   2011-06-08 13:13:00
right歸right 別造成我的麻煩就行 :P
作者: xxxer   2011-06-09 05:05:00
X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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